• 397863874/2022-00014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
  • 2022-04-05
  • 2022-04-06
  • 通知
  • 荥政办〔2022〕5号
  • 有效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荥阳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荥阳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日

荥阳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序开展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工作,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1〕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郑州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73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郑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使新能源渣土车成为本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主力车型,力争完成郑州市下达新能源渣土车推广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领,示范带动

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实行路权开放和增时作业、不受大气污染管控限制、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保障等措施,引导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自愿淘汰燃气渣土车,购买新能源渣土车。

(二)市场运作,企业自愿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新入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自愿购置新能源渣土车,在新能源渣土车运力满足市场需求后,科学进行调控。

(三)依法合规,循序渐进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统一流程,有序推进。视新能源渣土车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市场接受程度、车辆技术迭代情况等,循序渐进推广。

三、工作任务

(一)政策引导

1.开放路权和增时作业。新能源渣土车在运输建筑垃圾时,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早晚高峰期时间外,其他时间均可运营,且不受本市大气污染管控的限制;确需在荥阳区域内通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公安部门在为新能源渣土车办理通行证时提供便利;燃气渣土车的运输作业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2.鼓励更新。鼓励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按照“退一进一”政策,自愿淘汰燃气渣土车,购置新能源渣土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3.市场准入。鼓励有意向、有实力的经营者购置新能源渣土车,成立新能源渣土车清运企业,在符合行业管理要求,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后,从事建筑垃圾清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二)示范带动

各级财政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优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逐年提升新能源渣土车的运输作业参与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城投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配套服务

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在渣土车主要运输线路两侧、城市出入口等附近区域规划建设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满足新能源渣土车用电需求。

1.制定充换电等配套设施规划。根据新能源渣土车充电、换电需求,规划新能源渣土车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2.推动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定,加快建设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利用渣土车停车场自建充电桩、换电站,满足新能源渣土车充电、换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开辟充电桩、换电站建设的报装、供电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规范运营

购置的新能源渣土车应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产品公告,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的车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五)手续办理

1.统计。市城管局负责收集汇总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渣土车清运企业的基本情况。

2.选购。市城管局通知新能源渣土车清运企业选购新能源渣土车。

3.办证。购置新能源渣土车的新能源渣土车清运企业,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新能源渣土车的相关手续;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淘汰车辆过户、新车上牌、车辆年检年审、车辆入市通行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城管部门负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荥阳市推广新能源渣土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推动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工作,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完善机制。建立会商研究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研究解决问题,保障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工作进度。完善渣土车运输联合执法机制,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城管部门等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后的执法管理,严厉查处未经核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三)督导奖惩。新能源渣土车的推广事关荥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四)宣传引导。全面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不断营造新能源渣土车推广的浓厚氛围。

五、文件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附件:荥阳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附  件

荥阳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人  员  组  成

组  长:李智俊 副市长

副组长:杨国强 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丁宁宁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张 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峰 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杨远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李  丹 市科工信局副科级干部

    王英涛 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淑静 市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范西营 市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虎建勋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朝群 市城管局副局长

    赵占国 市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

    张学军 市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孙振中 市市场监管局一级主办

    贾  涛 市园林中心副科级干部

        赵伟涛 市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胡晓东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丁宁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承担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落实工作。

荥阳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解决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传统柴油混凝土运输车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有序推进我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更新替代工作。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1〕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推广实施方案郑州市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3 + 2”新能源车替代工作要求,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智慧运营、稳妥过渡”的原则,通过加快充、换电站建设、实行路权开放和增时作业等综合性措施,鼓励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替代柴油运输车,达到减少重型货车氮氧化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自发文之日起,全市新增的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辆由住建局及时接入郑州市“两个禁止”信息服务平台,对新增的非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不予接入“两个禁止”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早晚高峰期时间外,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在其他时间均可运营,且不受本市大气污染管控的限制。确需在禁行区域和管控时间内通行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为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办理通行证时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自发文之日起,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本市建城区绕城高速以西、中原路以北、科学大道以南、G234以东的范围以内除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外,禁止燃油混凝土运输车通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4.按照自愿淘汰的原则,到2023年底,对自愿淘汰购置未满6年的柴油混凝土运输车的企业,给予淘汰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自发文之日起,各级财政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明确优先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市供电公司、各乡镇办

6.自发文之日起,鼓励申请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绩效 A、B级(民生保障类)的混凝土生产企业,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达到企业混凝土运输车辆总数的50%以上;2022年底前,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达到企业混凝土运输车辆的80%以上;2023年底前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7.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运输公司及个人购置的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应属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产品公告,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8.购置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运输企业及个人应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的相关手续。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淘汰车辆过户、新车上牌、车辆年检年审、车辆入市电子通行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取得以上证件后及时接入郑州市“两个禁止”信息服务平台,纳入行业监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文件要求,对属于严重超载超限的大方量混凝土运输车,要加大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0.引导相关车辆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车辆主要技术参数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保障我市纯电动混凝土车市场需求。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11.采取以利用社会资本为主的建设方式,投资建设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充、换电站;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省、郑州市对建设充换电设施的有关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予以奖补。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能满足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充、换电需求的充、换电网络。充、换电站建设坚持以换电站为主、充电站为辅的原则,通过合理布局,打造全市换电站网络,加强对土地、电网等资源整合,保证各充、换电站高效运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荥阳市推广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依法依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本部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推广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等工作。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程序通报表扬。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替换、推广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文件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附件:荥阳市推广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附  件

荥阳市推广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李智俊 副市长

副组长:史冠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惠玲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郑 峰 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张朝群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淑静 市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虎建勋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   丹 市科工信局副科级待遇干部

    张学军 市住建局副科级待遇干部

    赵伟涛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赵占国 市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

    禹海水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华 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王  楠 市城投公司工会主席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王惠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全市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相关政策、标准、方案的制定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统筹。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