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5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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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荥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2、《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0〕3号)。

三、《方案》主要内容说明

    本方案共四大项17小项内容,分别为:

(一)加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1.健全信用承诺制度。2.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3.拓展信用报告应用。

(二)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4.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5.健全信用信息注册机制。6.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7.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三)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8.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9.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10.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11.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12.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13.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四)加强信用监管支撑保障

14.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建设共享水平。15.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16.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17.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

坚持信用建设法治化轨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确保行政行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的法治基础。坚持改革创新监管理念,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理念、思路、方法的创新,做好制度创新、举措创新、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创新。坚持构建协同共治机制,完善协同联动监管和奖惩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共治新格局。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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