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荥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6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一、出台本方案的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任务,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和重型柴油车综合整治,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防治,突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监控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切实做好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2018年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出台本方案的目标任务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9天。

三、重要举措

《荥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分别从产业、能源、运输、地域等结构调整和环境污染治理中扬尘、燃油、工业窑炉、VOCs等主要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制定。主要措施具体如下: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落实重点行业减排相关要求

(三)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四)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五)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六)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七)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八)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九)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0项任务共计27小项,为确保完成任务,同时制定了保障措施。


荥阳市环境攻坚办

2021年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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