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荥阳市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7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问:关于进一步支持荥阳市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促进荥阳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我市相继出台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荥政〔2019〕5号)和《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荥政〔2021〕60号),对本地建筑企业进行大力扶持和奖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市建筑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与其它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荥阳市建筑业升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推动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荥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

问:进一步支持荥阳市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显提升了本地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了适应当前建筑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解决我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吸引力不足、本地优秀建筑企业扶持政策不到位等问题,缩小我市建筑业产值、建筑业增加值比重以及建筑业发展质量方面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制定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升级,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发展需求。

问:进一步支持荥阳市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鼓励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建设

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提高本地建筑企业的施工水平和竞争能力。积极鼓励引导本地建筑企业参与投标、承接工程。

二、强化要素保障,发展总部经济

严格落实《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要求,对总部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大型建筑企业,积极满足企业用地、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申请赋予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三、支持强强联合,壮大企业规模

鼓励拟进入我市承接工程的外地企业,与我市建筑企业成立联合体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鼓励我市国资企业与拟进入我市承接工程的外地企业进行合作,在本地成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或进行股权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依申请赋予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支持外地施工企业在我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四、落实奖励政策,提振企业信心

1.对当年月度首次进入“四上”企业库的建筑企业,每入库一家奖励企业1万元。

2.对年度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且近3年每年增速保持10%及以上的建筑企业奖励2万元。

3.自2022年二季度至2023年四季度,对当季度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15%—3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当季度产值0.5亿元—1亿元(不含)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五、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在荥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协调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研究政策,制订细化扶持措施,完善配套措施和工作考核机制体系,定期组织企业服务活动,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对建筑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工作。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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