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8-12330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
  • 2018-06-22
  • 2018-06-26
  • 批复
  • 荥政文〔2018〕125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武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广武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广武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广政〔2018〕60号)已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广武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对广武镇功能定位、交通组织、设施配套以及环境改造等均作了统筹考虑,具有前瞻性,符合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总体规划的标准和规范,原则同意该《规划》。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规划》文本中所确定的用地发展布局、功能分区和交通规划进行控制和实施;并做好《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工作,以利于《规划》的实施。

三、你镇要严格控制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的使用。在《规划》和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下,综合考虑镇域内产业发展、空间结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进行土地整合、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各类建设必须在所有法定程序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规划》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此复。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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