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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荥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管,深入推进该项工作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办〔2017〕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2.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随机抽查监管依法有序开展。

3.公正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4.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加快抽查监管平台建设,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5.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增强震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责任分工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负责抽查事项清单。荥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具体工作。

(四)工作目标

推进监管方式改革,改巡查为抽查,提高政府部门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透明度和执法效能。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要求,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抽查事项包括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网址:http://xtjg.haaic.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报送荥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的处于存续状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检查对象,内容包括: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地址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业务专长、执法证号等。要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补充,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持续完善

(三)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具体包括:抽查原则、抽查任务、检查方式、抽查结果公示、督查考核等。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

(四)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每年年初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按照规定程序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随机抽查计划包括:抽查名称、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期限、检查机关等内容。各单位的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向社会统一公示。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2018年年度抽查计划上报,以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

(五)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加快平台信息整合。对市场主

体的检查,统一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实施,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实现一个平台操作,一个平台公示抽查结果,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要将本单位“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制定检查任务,随机生成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对市场主体以外的检查,由各单位另行安排,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六)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3%;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20%,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100%。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年度内被抽查过的对象,原则上不再抽查,但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以及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要及时处置和妥善解决。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

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包括抽查计划编号、名称,抽查任务编号、名称,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检查日期、检查机关,抽查对象数量等内容)、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等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各有关部门根据抽查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支付相关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八)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其中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公示率要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的公示,依法参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检查结果中,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九)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各有关部门按照联合惩戒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的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融资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人员和经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需要做好工作经费保障,并将所需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工作一线。

(三)狠抓工作落实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到期见成效。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执法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程序合法。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宣传培训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注重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荥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 件

荥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煤局、市住建局、市房产中心、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管局、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旅游文物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工商质监局、市盐业局、市文物中心、市畜牧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规划中心、市税务局、市工信委、市民委等 39个单位组成。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工商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改革传统的监管方式,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扎实推进政府部门对企业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落实。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成员单位也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各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工商质监局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切实做好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