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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荥政文〔2018〕156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

 

荥阳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7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实施荥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优势、增实力、补短板、能抓住”的工作方针,突出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着力推进都市生态农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为建设和美荥阳,加快融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提高9%左右。

——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左右。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

——农村清洁取暖率完成年度任务。

——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

——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试点20—30个。

——实现除政策托底外的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引领工程

1.统筹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按照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要求,以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统领,对我市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规划。注重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协调统一,确保无缝衔接,有序推进。2018年12月前,编制完成荥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科学编制乡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按照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自身发展现状、资源条件和实际需要,扎实开展本地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提升乡村规划的创意设计、功能统筹、产业融合能力,引导城乡有机融合,共享发展。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规划编制的指导。2019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乡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善乡村振兴战略配套政策。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定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在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人才培育、乡村治理等领域,研究出台一系列专项规划、计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形成全面系统、有机衔接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鼓励各乡镇、街道编制村级实施方案,逐步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调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重点推进环城农业种养结构调整。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可追溯“菜篮子”、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和健康养殖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加快发展蔬菜、花卉、苗木和现代种业,实现优质高端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2018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万亩、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1个、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1.4万亩、环城生态农业2.5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畜牧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设计中心,各乡镇、街道

2.龙头带动发展多种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整合资源,差异化、适度规模化经营,扩大基本生产经营单元规模,推动小农户和大生产、大市场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开展农事节会活动。2018年,建设和提升一批经营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休闲农庄、观光园区、森林人家、乡村民宿,打造乡村旅游点和精品线路,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2.3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旅游文物局、林业局、畜牧局,各乡镇、街道

3.强品牌走质量兴农之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检测、监管体系,配套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面制品、果蔬制品、奶制品等现有品牌辐射效应,以提高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能力为重点,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农产品标识、产地、质量、包装、品牌的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物流企业(产品)品牌,推进品牌创造、品牌输出和品牌营销,以品牌整合资源、运作市场,带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创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认定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2家、“三品一标”农产品6个。

牵头部门: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质监局、工信委,各乡镇、街道

4.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动力。围绕农业内部融合、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类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实施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工程、农产品大物流大流通建设工程,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农产品产地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电商营销全产业链融合发展。2018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40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供销社、林业局、畜牧局、市场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持续推进乡村道路互联畅通。按照新时代“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低等级道路升级改造。探索(试点)推进市区至各乡镇的城乡公交一体化。2018年,完成新(改)建交通道路50公里,新建桥梁3座。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设计中心,各乡镇、街道

2.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成果为目标,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造、配套、联网等措施,不断扩大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对“点散、面小”的偏远村、自然村村民安全饮水保障,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2018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3%、90%、95%、100%。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设计中心,各乡镇、街道

3.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扩容。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重点推进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等电网配套建设。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设计中心,各乡镇、街道

4.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程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向农村延伸。持续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成立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启动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各乡镇、街道

5.全面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鼓励农村发展户用光伏等清洁能源。研究推进农村用气储备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及重点行政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工程,全面完成2018年农村清洁取暖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规划设计中心、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工程。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城乡布局结构,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完善。

牵头单位: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实施农村森林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制度,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和生态廊道建设。2018年,完成新造林1.33万亩,新建和提升生态廊道建设91万平方米,续建汉霸二王城遗址生态文化公园,编制关帝庙、汪沟、北头、蒋寨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规划,规划建设3个森林公园。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园林中心、旅游文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实施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农村水环境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落实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开展农村河塘整治,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启动建立湖长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4.实施农村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制定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政策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大力推进退耕还湿。推广稻渔结合生态种养。重点在沿黄乡镇实施连片鱼塘生态改造,发展稻渔结合生态种养,打造沿黄湿地农业涵养带。2018年,编制完成万亩湿地规划,实施农业湿地项目1000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河务局,有关乡镇

5.实施农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产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6.实施农村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外部风貌塑造和内部功能提升,强化“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开展以“整田、护林、治水、美院”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落整理、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加快实施农户厕所改造。2018年,全市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爱卫办、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7.实施田园综合体建设工程。深化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一批融现代农业、文化创意、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美丽乡村建设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田园综合体。2018年,谋划启动两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完成郑州市已批复的4个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8.实施特色村镇建设工程。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培育一批高品质特色小镇。加快发展森林山区旅游、水利风景区旅游、河湖湿地观光等产业,鼓励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乡镇。2018年,谋划建设3个特色小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旅游文物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

1.优先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打造以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2018年,在全市选取20—30个行政村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教体局、卫计委,各乡镇、街道

2.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化发展。坚持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加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统筹配置城乡师资。继续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全部接受义务教育。2018年,改善农村地区15所薄弱中小学办学条件。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完善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财政对专项补助经费投入。建立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提升疾病防控、慢性病防治能力。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提高对签约服务团队的经费补助。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建设村级标准化卫生室17个,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4.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平等化。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探索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妇联、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保证每村有一支文艺队伍,配备一名财政补助的文化协管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文化服务效能。2018年底,实现所有乡镇基层文化站达标,150个行政村文化服务中心达标。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机制。加强基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托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工业园区等,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农委、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着力推进乡村改革创新工程

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工作,建立市级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大力开展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进一步完善市、乡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2018年,全市农村耕地流转率较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前期调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对接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在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合理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财政局、规划中心,各乡镇、街道

3.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等工作,加快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金融办、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4.强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加快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鼓励引导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加强与农业企业合作,加大农业研发投入,探索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完善提升设施蔬菜、水果、水产、花卉、生态湿地等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林业局、畜牧局、财政局

5.充分发挥农业人才支撑作用。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完善新型农村经营人才扶持政策,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2018年,培训各类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100人。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科技局

(七)着力开拓农民增收新渠道

1.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N+2”为主线,深入落实“三个五”政策措施,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救急纾困与内生脱贫结合,抓住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和贫困村集体经济等关键环节,稳定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现除政策托底外的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实施创业创新增收富民工程。完善创业公共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行动,支持院校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等从事农业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在产业集聚(园)区创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增加农民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工商质监局、税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市场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工程。倡导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行动,推动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务工性收入。2018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4.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出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加快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有效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2018年,支持18个村先期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旅游文物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局、林业局、商务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街道

(八)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大力实施支部建设工程。建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完善村民自治自我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农委、国土资源局、综治办、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3.积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群众评议工作,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深化农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以移风易俗为切入点,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环保局、农委、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4.稳步推进平安建设。不断完善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提高村(社区)视频监控覆盖率,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平安志愿者、调解员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完善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村(社区)民调员作用,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对农村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农委、公安局、民宗委,各乡镇、街道

5.有效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坚持法制为本,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法律工作力量,畅通农村司法渠道,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市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制素养,增强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农委、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荥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二)突出项目支撑。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的意识,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机制,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切实做到发展规划、政策举措、阶段任务、工作路径都以项目为依托。强化招商引资,做好项目谋划梳理、跟踪引进、落地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推进项目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投入保障制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财政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发挥支农政策撬动作用,广泛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快研究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定期组织考核,重点考核各乡镇、街道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机制、规划编制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及用地指标落实情况,对推进工作不力者进行督办和问责,对于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给予表彰。建立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创新宣传方式,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信息推送,充分展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成果新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荥阳市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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