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9-00024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12-29
  • 2018-12-30
  • 通知
  • 荥政办文〔2018〕39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现就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要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财务工作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同时要加强所属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务卡使用率不高的单位,市财政部门要责令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公务卡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出合法、合规的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并在本单位明显处予以公开,便于工作人员能够明确执行。

三、严禁利用单位公务卡提取现金,脱离监控用于单位的各项支出。

四、各单位要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不得提取大量现金,长期周转使用,形成账外账或小金库,不得在财务部门或个人手中保留和持有现金。

五、现金的使用必须是在无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转账,无法使用公务卡或单位公务卡结算,不在公务卡结算目录,符合现金结算支出范畴,只能现金结算的落后区域的情况下使用。

六、各单位使用现金支付后,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由现金使用经手人写明情况,经主管领导签署属实意见、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财务报销程序。同时由财务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经单位法人签署同意意见,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国库支付中心按照公务卡结算和现金使用有关制度规定审核无误后解除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禁止控制。

七、国库支付中心每月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发现各类问题总结归类后,报市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针对规范预算执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完善财政各项预算执行制度。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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