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9-00091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9-03-01
  • 2019-03-08
  • 通报
  • 荥政办文〔2019〕5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荥阳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提高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荥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2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委会、32个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1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共计58个行政机关的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领导班子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与依法行政考核同时进行,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依据《荥阳市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方案》(荥政办〔2017〕40号)《荥阳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荥政办〔2018〕33号)中的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逐一核对评查,按照考核成绩分别确定等次(详见附件)。

(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市食药监管局、运管局、京城路街道等21个单位评为优秀等次,市安煤局、动监所、金寨回族乡等25个单位评为良好等次。市工信委、民委、豫龙镇等9个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等次为合格,市爱卫办、环翠峪管委、汜水镇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二)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结果。市食药监管局、森林公安局、索河街道等43个单位评为优秀等次,市旅游文物局、海事处、王村镇等11个单位评为良好等次。市爱卫办、高山镇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等次为合格,环翠峪管委、汜水镇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二、工作成效

(一)队伍建设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法制队伍进一步优化。根据各有关单位统计的法制人员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各行政机关的法制人员共计380人。其中,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117人,持监督证的15人,新申请证考试通过尚未发证的7人,法学或法学相关专业的140人。各行政机关法制机构日趋完善,法制人员数量增加,法制队伍趋于知识化、专业化,为依法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市交通局、教体局、贾峪镇等单位积极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两次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市461人/次参加考试,170人审核后取得执法证件,进一步壮大了我市执法队伍。2018年年底,市政府法制办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集中考试,对全市93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年度审验,852人审验合格,市农委、商务局、统计局、林业局等合格率达到100%。市政府法制办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全市共计1022名执法人员,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依法决策能力逐步提高

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逐步规范。2018年,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文件共计82件,与2017年对比,文件制定程序逐步规范,文件质量有所提高,备案超期问题明显减少。其中,市畜牧局、运管局、京城路街道等9个单位的法律意见书被评为“荥阳市优秀规范性文件法律意见书”。此外,各有关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二是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省、郑州市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我市出台了《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荥政文〔2018〕70号),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考核评价和费用支付标准,除市审计局、爱卫办、汜水镇、刘河镇、环翠峪管委等个别单位未报备法律顾问相关材料以外,其他有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文件要求聘请法律顾问。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一是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住建局通过案件回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市食药监管局制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指导案例,为本单位执法提供范例。市卫计委、园林中心等单位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执法质量。市食药监管局、城管局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办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共同提高法律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是全市多个部门在“互联网+行政执法”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绩。市食药监管局开发“透明厨房”,将餐饮单位后厨视频直接连接数字中心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同步监控。市工商质监局打造“互联网+工商登记”,依托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为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市交通局推进治超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联合我市交警大队开启“车脸识别”,有效解决监管难、取证难、科技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使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

(四)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2018年,以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但败诉率明显下降,由2017年的35.89%降至12.77%。涉诉单位16个,其中市公安局、城关乡、乔楼镇、广武镇等7个涉诉单位败诉率为0。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所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够按要求出庭。2018年行政复议依法受理37件,纠错12件,纠错率达34.29%,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存在问题

(一)领导班子重视程度不够

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理解片面,停留在行政执法、普法、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对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专人抓、专人管”的局面,具体工作推进乏力。

(二)法律顾问未发挥实际作用

有关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质量参差不齐,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健全。个别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仅停留在法治宣传和培训讲座方面,一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项目、重要文书、复议诉讼等工作法律顾问未实际参与,或参与后不能提出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2018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案由主要集中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败诉原因主要是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程序违法等。在复议诉讼、卷宗评查、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过程中发现,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办案数量不均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人员实作技巧差、对法律法规适用及事实认定有偏差。个别单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行政处罚证据材料调查不全、主要证据证明力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四)行政执法工作不均衡

一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执法不均衡。根据各单位报备的具体行政行为数据统计,2018年行政处罚主要集中于公安、税务、环保、食品安全等民生相关的关键领域。市财政局、旅游文物局、爱卫办、汜水镇、金寨回族乡、高山镇、刘河镇、崔庙镇、乔楼镇、广武镇、环翠峪管委等11个单位连续两年报备数据为0,存在履行职责不积极、数据统计不准确的问题。二是人员与人员之间的执法不均衡。部分执法人员全年执法数量为0,对于此类人员,执法单位要加强统计分析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督促执法或调整工作岗位。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头依法行政,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职责,将依法行政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保证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多措并举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18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施行的第三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工作相继开展且日趋完善。下一步,要与“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保执法领域改革及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等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各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现阶段社会飞速发展,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增多,伴随着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增加、维权意识增强,政府机关权力运行愈发透明。行政机关要积极转换身份角色,不断提高思想意识,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跟上新时代的需求,推动政府部门工作的开展。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根据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依法依规追究过错责任。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荥阳市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方案》《荥阳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逐项核实,认真整改。要加强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运用,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制度;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2019年3月20日前,将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

 

附件:1.荥阳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次

   2.荥阳市2018年度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等次

   3.各单位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成绩

   4.各单位2018年度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成绩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附件1

荥阳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次

一、优秀单位(21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食药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卫计委、房产中心、畜牧局、林业局、教体局、人社局、工商质监局、城管局、商务局、统计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地方海事处

乡镇、街道:京城路街道、索河街道、城关乡、广武镇、王村镇

二、良好单位(25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安煤局、审计局、发改委、民政局、住建局、文广新局、水务局、司法局、科技局、环保局、园林中心、粮食局、财政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动监所、农机站、消防大队、交通局执法所、人防办、交警队

乡镇、街道:金寨回族乡、高村乡、贾峪镇、崔庙镇、乔楼镇、高山镇

三、合格单位(9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农委、旅游文物局、规划中心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民委、气象局

乡镇、街道:豫龙镇、刘河镇

四、不合格单位(3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爱卫办 

乡镇、街道:汜水镇、环翠峪管委

 

附件2

荥阳市2018年度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等次

一、优秀单位(43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食药监管局、畜牧局、交通局、审计局、公安局、人社局、林业局、商务局、房产中心、教体局、卫计委、统计局、粮食局、园林中心、发改委、科技局、工商质监局、安煤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工信委、司法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森林公安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局执法所、动监所、农机站、消防大队

乡镇、街道:索河街道、贾峪镇、城关乡、高村乡、京城路街道、金寨回族乡、广武镇、乔楼镇、崔庙镇 

二、良好单位(11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旅游文物局、农委、规划中心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地方海事处、交警队、人防办、民委、气象局

乡镇、街道:王村镇、豫龙镇、刘河镇 

三、合格单位(2个)

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市爱卫办

乡镇、街道:高山镇

四、不合格单位(2个)

乡镇、街道:环翠峪管委、汜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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