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9-00137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9-08-06
  • 2019-08-16
  • 通知
  • 荥政办文〔2019〕19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市政府工作运转机制,切实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效率,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郑政文〔2018〕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19〕19号)和《荥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议题范围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审议全局性、战略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一)市长办公会议能够讨论解决的事项。

(二)市长或常务副市长能够决定的事项。

(三)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事项。

(四)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事项。

(五)会前未经协商论证或经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

(六)会前未征得市长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事项。

(七)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事项。

(八)其他不符合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围的事项。

二、议题确定程序

(一)议题主办单位主动申报议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办单位根据公文运转有关要求,向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报送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2.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分别呈报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审核并同意后,确定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待上会议题。

(二)市长(或副市长)在批示或会议讲话中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分管副市长(或办公室主任)认为需要提交常务会议研究并经市长(或副市长)审定的事项,直接确定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待上会议题。此类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负责收集,并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汇总。

(三)对于上级年度考核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收集,并提出拟上会时间和上会次数,分别呈报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汇总并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待上会议题。

(四)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将已确定的待上会议题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库,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负责通知议题主办单位准备议题材料。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于每周四将议题库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市长审定,根据安排适时上会。

三、议题协调程序

对于拟上会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会前充分酝酿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

(一)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牵头,书面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回复的意见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意见的单位,也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回复。

(二)如议题涉及内容特别重要或协调难度较大,通过书面征求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分管副主任要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积极协调、充分论证,确保议题达成一致意见。涉及两个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议题,由分管议题主办单位的副市长牵头召集会议,进行充分协调论证,确保达成一致。对于特别复杂的议题,经分管副市长牵头研究,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请常务副市长协调。对于经过常务副市长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请市长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凡涉及财政事项的议题,均应提前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提出明确书面意见后方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凡涉及表彰奖励事项的议题,均应提前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提出明确书面意见后方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议题材料审核报送程序

(一)议题协调成熟后,主办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准备完整的议题材料,主要包括议题说明、议题主件、议题附件以及被征求意见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回复意见、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同意上会的批示、市长讲话提纲、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摘编等,加《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处理笺》(见附件1),并依次按照顺序逐项填写“议题名称”“申报单位前期准备情况”“汇报单位”“列席单位”,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

(二)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收到加《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处理笺》的议题材料后,要对完整的议题材料内容、议题协调情况、列席单位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呈报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审签。

(三)拟上会议题均应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由政策法规科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处理笺》上审签后方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如议题无需法制审核,由政策法规科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处理笺》上明确签署“无需法制审核”。

(四)议题材料审签完毕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报送至文秘科。经审签的议题材料至少要在提交会议前2个工作日报送至会务科,且必须为上会的最终材料。议题材料一经报送,内容原则上不得进行改动。文秘科对议题审签程序(议题相关单位意见是否达成一致、法制审核情况、分管市领导审签情况等)及议题材料格式进行审核后,通知相关单位按制成要求印刷;议题材料印刷后,报市政府办公室会务科。

(五)文秘科将议题材料汇总成套,呈报办公室主任审阅,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各位副主任讨论核定后,向常务副市长或市长汇报。(详见下图)


五、议题材料格式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包括议题说明、议题主件和议题附件三部分。

(一)议题汇报提纲是提交会议研究议题的高度概括性材料,内容包括待研究事项提出的背景、缘由、议题协调情况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分管副市长协调后的倾向性意见或建议)等。如议题是按照程序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需简要汇报文件主要内容。前期协调和征求意见情况需明确写明是否协调成熟或达成一致意见。议题汇报提纲(具体格式见附件2)应语言简练、重点突出,原则上不超过4页。

(二)议题主件是提请会议研究决策事项的正式材料。议题主件(具体格式见附件3)应内容完整、论证充分,语言简洁、表述清晰;决策的问题和事项有多个方案的,要提出倾向性意见并阐述理由;决策问题和事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要说明历史情况,提出新旧衔接及后续处理意见;决策问题和事项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应充分论证,统筹兼顾,提出相关预案。

(三)议题附件为议题的补充佐证性文件。议题附件应有议题征求意见汇总表,该表应包含征求意见单位名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如无意见也要标明)、意见采纳情况、被征求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内容。对于未采纳的意见要继续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方能提交会议,并要在意见采纳情况中标明“经沟通达成一致”。

(四)议题汇报提纲、议题正文和议题附件须分别标注页码,合并装订,说明在前,主件、附件在后。议题材料最后一页需加版记,写明议题材料审签副市长、审核副主任、办公室对口科室及主办单位的校对人(具体格式见附件4)。议题材料应A4纸双面胶版印刷或用A3纸双面印刷骑缝装订。

六、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确因“一个原因”(身体健康原因)、“三个例外”(经批准在外考察访问、经批准在外参加公务活动无法返回、按照上级要求出席市本级及以上会议)不能参会的可请假。

(二)副市长和市政府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由本人向市长请假;副主任和办公室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列席会议,须由本人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

(三)议题汇报单位行政正职不能参会,须由本人向市长请假,并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其他参会单位行政正职不能参会,须由本人向市长或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并将请假报告(含请假事由、获准情况或报备情况、替会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会务科。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参会人员。

(四)从严控制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人员,按照与议题紧密相关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和列席单位。除议题汇报单位可带1名熟悉业务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自带无关人员。

(五)市政府办公室会务科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常务会议会后议题文件等归档工作。文秘科负责会议纪要编发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市督查局负责督办。

七、严肃责任追究

议题主办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准备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材料。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议题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完整的议题材料内容、议题协调情况、列席单位、讲话提纲、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摘编等会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议题材料、讲话提纲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摘编不得出现错字、漏字、排版错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现象;严禁出现列席单位缺漏、议题未协调一致便提交会议研究、临时替换议题材料、临时增减议题等行为。如出现上述现象或行为,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该议题主办单位,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追责。

 

附件:1.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处理笺

2.议题说明格式

3.议题主件格式

4.版记格式

 

                              2019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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