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9-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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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6
  • 2019-08-19
  • 通知
  • 荥政办〔2019〕18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助推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作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和新老路网调整现状,对照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一)到2020年,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形成“畅、洁、绿、美、安”的公路通行环境;精心设计,高标打造示范环线;争取新改建县、乡、村次差路各20公里以上;结合“百县通村入组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未通硬化路自然村的外连硬化路建设。

(二)完善补齐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的短板弱项。加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建设,乡镇农村公路管养覆盖率100%,县、乡道标志、标线设置完善规范,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设置符合规定。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长效养护工作机制,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基本满足养护需求。

(三)全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当好先行。

二、主要工作

(一)路域环境整治(2019年12月底前)

1.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加大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投入,对路面病害进行及时处置,培护路肩、整修边沟,做好辖区内县、乡、村道公路养护用地的协调和保障工作,彻底治理公路两侧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详见附件)

2.为保证路域环境整治效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主管交通副市长任总路长,市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按区片划分为一级路长,负责片区县级公路;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负责人为二级路长,负责辖区内乡级公路;各村组负责人为三级路长,负责辖区内村级道路。各级路长为各自负责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督促所负责农村道路的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建立巡查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维护和日常养护管理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二)道路路况提升(2020年10月底前)

1.全面推进次差道路提升。针对目前县、乡、村道次差路段,制定改建或大中修方案,县道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实施,乡道、村道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实施。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并开工实施,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完工。项目建设要做到排水、安保和工程主体同步实施,确保改造升级一条,完成达标一条。

2.加快自然村通硬化路达标建设。相关乡镇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对照“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建设台账,迅速行动,积极推进,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自然村通硬化路。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省、郑州市补助资金,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三)实施绿化工程(2020年5月底前)

加强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抓住冬季植树的有利时机,按照示范环线及县道单侧力争不低于10米,乡道、村道单侧不低于5米的标准进行绿化;确受条件限制,绿化标准单侧要不少于两排行道树。

县道绿化由市林业部门负责实施;乡、村道路两侧绿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负责实施;要确保达到树种分段统一、整齐成型,努力形成“一路一景”的绿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四)打造示范环线(2020年10月底前)

结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作,遴选路况较好、有代表性的县、乡、村道路重点打造示范线路,对其道路路况、标志标线、路域文化进行高标准打造,形成示范环线。各乡镇要同步打造辖区内的乡道、村道示范路段,并带动其他乡道、村道逐步达标。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

(五)对标完善落实(2020年11月底前)

按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找硬件建设、内业资料等不足之处,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完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达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是服务支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土空间与城乡总规、道路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相统筹,各司其责,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创建标准,迅速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分工,逐项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工作。

(三)狠抓责任落实。在市“四好农村路”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行业指导;市林业局负责全市县道和示范环线两侧廊道的绿化工作,牵头推动、指导乡镇、街道对乡、村道路的绿化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财政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总体规划用地政策和相关保障工作;市农委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和支持;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

(四)强化考核验收。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城考办月度考评,会同市督查局每两月组织一次观摩,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五)加强资金保障。对圆满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完成乡道、村道新改建项目任务的,按照郑州市“新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标准给予奖补;完成路域环境整治任务的,按照乡道每公里2万元、村道每公里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可打包使用);“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各乡镇通自然村道路建设情况,测算后给予相应补助。

(六)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荥阳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主要任务和考核标准

 

2019年8月16日

 

 附 件

 

荥阳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主要任务和

考核标准

为促进我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依据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现制定荥阳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主要任务和考核标准。

一、养护保洁

(一)道路整洁干净,路面、路肩无积水。及时清理路肩、边坡高草、杂物、垃圾。

(二)按照养护技术规范操作及时处理路面出现的裂缝、沉陷、拥包、泛油、波浪、龟裂、坑槽等病害。

(三)沿线路缘石整齐无缺失、损坏,线型顺畅。

(四)及时维护修剪绿篱、花草,无苗木枯死、折断、歪扭现象。

(五)道路边沟、排水沟畅洁无淤塞。

(六)及时修整恢复路肩、边坡缺失、塌陷等小型水毁工程。

(七)及时修复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出现的路面坑槽等严重病害,并及时清理路面冰雪,保障道路通畅安全。

(八)及时修复桥梁泄水孔堵塞,伸缩缝损坏、卡死,桥面积水,涵洞淤塞。

(九)维护桥梁栏杆(柱)整洁,及时修复桥梁栏杆、防撞护栏。

(十)及时修复沿线挡墙的松动、下沉、倒塌、开裂、渗水等现象。

二、路肩培护

(一)路肩培护要达到整洁、面平、线直、压实、坡度一致、防护草种植全覆盖、无杂物、无杂草灌木的标准。培土高度要求压实后不高于路面;已培路肩高于路面的,要整修到不高于路面;所有路肩横坡度为2%—3%,以利排水。

(二)县乡道公路单侧路肩宽一般不低于1米;村道公路单侧路肩宽不低于0.75米。路肩培护的宽度指在先留足路面宽度后进行路肩培护的宽度。路面宽度具体标准:县道路面宽不低于7.5米、乡道路面宽不低于6.5米、村道路面宽不低于4.5米。

三、边坡、边沟整修

农村公路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形成通畅的排水系统,农村公路路基边坡和边沟要一并进行整修。

边沟达到无杂物、排水通畅。公路路肩两侧无边沟的,要开挖边沟。非村镇路段应设置土质排水边沟,排水沟一般不小于“五五八”(即沟底宽50厘米,沟深50厘米,沟顶宽80厘米)土水沟。山区石质边坡路段边沟形式、尺寸结合实际确定。过村镇路段宜设置排水暗沟,县乡道过村路段排水沟尺寸不小于净宽40厘米×净深40厘米,村道过村路段排水沟不小于净宽30厘米×净深30厘米,采用砖砌或浆砌片石、现浇(预制)混凝土等结构型式。

四、特殊路段处理

(一)对道路两侧有房屋,无法进行路肩培护的农村公路,要清除临路房屋门前的杂草、柴垛、砖垛、篙笆墙、违章建筑物等杂物,并种植绿化树木。

(二)临水、临崖、临渠路段无法路肩培护的,要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

(三)有路面公路与无路面公路交叉时,无路面公路距交叉口50米范围内应铺装路面,以保持有路面公路路面整洁。

(四)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口加铺转角:四级与四级公路交叉转角半径不小于5米;四级与三级公路交叉转角半径不小于10米;其余情况的公路交叉转角半径不小于15米。

(五)交叉路口应在主线设置道口标柱,用来提醒主线车辆驾驶人员提高警觉谨慎慢行,注意横向来车,防范小支路车辆突然出现造成意外。

五、绿化(林业局及乡镇分工负责)

(一)沿边沟外侧要栽植行道树,栽植方案及树种由林业部门根据当地土壤、气候等条件制定,切实达到美化绿化效果。

(二)道路两侧树木缺失的,要及时补栽。路树采用颜色鲜明、附着力强的材料涂白,涂白高度统一为地面上1.2米,顶端设5厘米宽红色圆圈。

(三)交叉路口的绿化树木种植位置和高度,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确保行车安全。道路两侧行道树要根据实际情况,以美观、统一为标准,对道路两侧树木3米以下的树枝进行修剪,做到行道树树枝不得侵入道路净空。

(四)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评分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农村公路两侧绿化植树不低于5米,受条件限制的,确保单侧两排行道树。

六、错车道

对于通行政村道路,目前路面宽度小于4.5米的,要求设置错车道。错车道有效长度一般不小于20米,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错车道应硬化,间距可结合地形、交通量大小、视距等条件决定。

七、标志、标线及防护

(一)县乡道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设置警示标志、指路标志、村名牌、路名牌、里程碑、百米桩,施划标线;公路沿线小平交道口埋设道口标柱,提示行人行车注意;临水、高填方路段设置护栏;设置管养公示牌。

(二)村道道路有危险处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设置警示标志,路面宽超过6米的施划标线;临水、高填方路段设置护栏;设置管养公示牌。

(三)及时补栽、更换缺损的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等,保证设置完整规范。

(四)及时对标志歪、扭、脏、倒伏、乱贴广告、缺损等现象进行处理。

八、平交口处置

因地制宜,深入研判,找准当地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污染源,制定“一路一策”措施,从源头进行治理。要实施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清单制、台帐式管理,理清问题,找准症结,认真解决,逐项销号。

加强污染公路与县道交叉的土路口硬化工作。为减少地方道路车辆带泥驶入县道现象,与县道平面交叉路口要求硬化率达到100%。由平交路口所在乡镇(办事处)解决。

(一)交叉口硬化长度50米以上,宽度在3米以上。

(二)路基四周要有完善、畅通的排水设施。

(三)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或C30混凝土路面铺装。

(四)交叉口道路日常保洁工作正常,不起尘。

九、管养主体

县道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乡道及村道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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