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9-00152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9-09-24
  • 2019-09-30
  • 通知
  • 荥政办〔2019〕20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荥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荥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24日

 

2019年荥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践行“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引领,全面推进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深入推进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履职检查、跟踪督办、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主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食品安全部门责任

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修订《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建立起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环节的监管体制和工作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

(三)完善食品安全奖惩机制

1.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四)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和食品安全办建设,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完善食品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督查局、市食品安全办

二、全面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风险管控

(五)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对全市耕地土壤、农产品有关区域和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进行筛查,更新整治清单。采取挂单列条、责任到人、挂账销号的办法,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农兽药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格农兽药准入管理,建立农兽药产品市场退出机制,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

2.严控收储环节粮食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六)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1.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推动食品生产监管重心向事后监管转移;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体系,编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技术规范,继续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检测,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线下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全部备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落实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管理“十项制度”“五项机制”及产品自检制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消毒餐饮具合格出厂。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七)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

1.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格、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百日行动”,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3.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春雷行动”、“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专项治理行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

4.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

5.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牢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

6.强化应急管理,降低事故损失,组织开展IV级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

(八)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

1.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完成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2.加快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国家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

责任单位:市农委

3.完善肉菜等重要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4.督促食品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食品安全严重失信重点监管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统一归集管理和共享,推行联合激励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农委、市法院

2.支持协会制定行业规范,督促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

三、大力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十)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1.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绿色食品等转型发展攻坚,围绕“四优四化”和重点领域,培育壮大全产业链知名品牌和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鼓励企业参与绿色、有机食品等产品认证,支持开展ISO22000、HACCP、诚信管理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十一)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改造提升质量检测等技术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农委

2.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平台,制定《荥阳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实现市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升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加快推进监督管理方式转变

(十二)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推进注册备案电子化和“一网通办”,实现“掌上办”,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纵深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

(十三)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加大政府专项经费投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部门间、区域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继续保持高频次食品抽检,全年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2100批次以上,覆盖率不低于4批次/千人,快检食用农产品5500批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深入开展打假“利剑”专项行动,建立打击食品犯罪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和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狠抓大要案侦破,加强联合督办和典型通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公开。推进食品安全公益诉讼。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2.加大对食品走私、制售假劣食品、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清真、制贩假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切实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五)健全检验检测体系

1.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防控监测体系,全市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率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加快各级各类食品检验机构建设,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继续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开展快速检测,强化进货把关,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3.发挥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抽检。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大力实施监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专职检查员队伍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提高食品安全智慧水平。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市科工信局

六、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十七)进一步拓展投诉举报渠道

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理顺投诉举报的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投诉举报开放日宣传活动,完成举报投诉中心的优化升级,拓展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十八)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积极推进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建立,加大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管理、制定标准、收集信息、促进交流和推动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

1.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意识,增强社会公众消费信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七、全力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1.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统一安排,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省建设任务,配合做好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继续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推动基层监管站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街等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全面落实年度重点民生实事

开展2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新创建6家郑州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10家餐饮示范店,在全市幼儿园推行明厨亮灶行动,建成150家。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二)做好食品安全规划和落实工作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谋划食品安全机构、编制、人员、设备、资金,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到位。做好“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前期预研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