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20日
荥阳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加快美丽荥阳建设,实现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紧盯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和乱点,进一步简政放权,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管理,常态化推进城市“序化、洁化、绿化、亮化”整治,以“四城联创”为抓手,深入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对全市地下、地面、立面、空间实施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高标准的整治提升,做优市民期盼的“加法”,做好市民诟病的“减法”,固强补弱,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改变城市面貌、增强城市活力、实现“整洁、有序、舒适、愉悦”城市环境目标,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聚焦城市当前精细化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先通过半年左右的时间摸排攻坚,解决治标问题,为全面治本积累经验;再通过两到三年的时间,理顺城市管理职能,按照城市管理标准和导则,以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实现长效管理。
(二)坚持全域全程,高标高品。加大投入,提升管养标准,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河道沟渠、出入市口延伸。既对重点区域精工打造,又对其他区域全力提升,既科学规划建设,又高标管理,坚持全过程创新,打造有品味的城市环境。
(三)坚持依法依规,共治共享。既要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顽症难题,构建城市环境管理新格局;也要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的积极因素组织好、引导好、发动好,不断提升共治共建共享水平。
(四)坚持建管并重,以人为本。要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引领,以建设性措施促进管理,积极稳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做好“管”的文章,以工匠精神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发展;要立足发展实际,突出民生需求优先,完善“疏”的举措,切实维护好市民群众正当权益,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水平。
(五)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按照程序依法下放行政执法职能,强化属地管理,着力解决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基层之间管理职能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突出问题;既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行业优势,加强工作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也要全面夯实基层主体责任,发挥属地优势、强化属地管理,推动管理重心全面下移,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范围及目标
工作范围为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的区域,工作目标为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福祉,通过常态化城市“序化、洁化、绿化、亮化”整治及美丽街区建设,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城市有机更新,使城市建管水平有一个根本性改变。
四、重点工作
(一)以“序化”保畅通,确保城市交通规范有序
1.城市道路的治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未来、超前谋划、全面布局、分步实施,用3年的时间实现“两个优先、两个分离、两个贯通、一个增加”序化目标。一是市政道路管养。完善道路精细化养护规范,提高养护标准,坚持预防性养护,中修工程实现周期性维修,坚持精细化养护,圆洞方补,小洞大补,浅洞深补;加大人行道精细化养护力度,重点开展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精细化,整改缘石坡,清除和规范障碍设施;侧石逐步升级更换为花岗岩材质,提高抗压能力和设施档次;隔离带尽可能的用绿化带,拆除不必要道路硬隔离设施,对需设置硬隔离的地方要与周边建筑物设计风格相适应;二是多杆合一和多箱合一。积极推进多杆合一,以连续均匀布置的路灯杆为载体,对交通信号灯、标志牌、监控、诱导屏、路名牌、地名牌、5G微基站等传统设施进行有机整合,减少对城市地面和空间资源的占用;推进多箱合一,采用地埋式景观箱变,把箱体设置到道路红线外绿化带、公共设施带和侧分带。三是窨井规范提升。明确全市窨井归口管理单位,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出台窨井整治专案,统筹全市的水、电、气、暖、网线等窨井管理工作;成立窨井整治技术专业队伍,研究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逐步实现全市窨井统一标准设置、统一产权标识、统一编号;对全市建成区道路范围窨井进行排查确权,健全窨井档案,记录窨井身份标识、准确位置等相关信息,并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统筹开展窨井改造提升工作,分批、分期、分区域有计划高标准推进。四是网线入地改造。进一步优化线缆整治工作机制,具备入地条件的,按照整治方案全部进行入地改造,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实行桥架规范,或瘦身减量。五是雨污水管网治理。按照“全面排查、限时整治、有序推进、责任到人、严肃问责”要求,落实“一点一策”,加快全市雨污水和积水点改造力度,彻底解决雨天道路长时间积水问题。六是施工围挡及保通路管理。加强施工围挡的审批,按照施工围挡设置规范,落实紧跟工程进度,科学管控围挡范围,严查“围而不建,不规范设置”等影响市容、危及行人安全的施工围挡。对保通路加强监管,提高现有保通路的总体水平,并将占道施工和保通路纳入常态化管理。七是美丽街区建设。找准绿色生态与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最佳结合点,结合郑州市路长制“千条优秀路段、百条卓越路段、十条极致路段”(简称“千百十”创建)和优秀红旗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每年完成郑州市“千百十”创建计划。各乡镇、街道按照“先试点先行,后全面实施”的原则,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力争一次改造到位,把每一栋楼、每个院落、每个街区打造得有历史、有文化、有特色、有品位,让每个建筑、景观成为可流传、可观赏的精品佳作。八是“住改商”及违法建设整治。按照有关要求,对“住改商”等违规改变住房性质、违法加建等建筑物、已过期的临时建筑以及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利用3年时间将全市“住改商”及违法建设全部整治到位。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中心、市农委,市城投公司、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各通讯运营商及其他线缆权属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2.非机动车道隔离桩、地钉、地锁及阻车桩整治。市公安和城管部门落实非机动车道隔离桩设置联审联批机制,对需要保留的非机动车隔离桩,严格按国家安全规定进行整治提升,对不安全、不规范的隔离桩全部拆除并修复路面,将影响市民安全和出行的地钉、地锁、残留线杆等障碍物全部拆除,修复路面还地于民。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园林中心、市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3.占道(突店)经营整治。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突店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加强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加强对建成区利用广场等临街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的管理,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的管控,治理范围逐步向城市规划区延伸。健全完善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的文明劝导巡查管理机制,持续强化联合执法工作、联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4.城市智慧管理。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管理的重要载体,将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安保、社会诚信、文明信息等子系统逐步融入“智慧荥阳平台”,通过该平台提供的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特别要尽快把市城管部门、交通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数据,通过大数据手段,提供给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为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使城市管理更科学、更精细,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相关乡镇、街道
5.交通秩序治理。按照市公安部门的交通秩序整治专案,一方面加强巡逻督导,另一方面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进行交通执法,用半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城市交通乱的问题,并持续巩固提升。
(1)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压治理常态化整治,对查扣的“七类车”要逐一登记造册,依法处罚。
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市公安部门将广告违法通讯信息转交市城管部门,由市城管部门采取“城管语音追呼系统”等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遏制拦车散发广告行为。市救助管理站要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政策规定,提供食、宿、站内突发急病的救治、通讯及返乡救助。
严厉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一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重拳治理乱停乱放,采用对交通卡点、乱点加装电子眼、设置禁停区、安置导流带、贴条拖车等措施,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未经核准、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实行信用评价计分管理,信用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荥阳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严厉查处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行为。市公安、城管部门建立市、乡两级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重拳查处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车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2)开展城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完善政府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奖补政策,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科工信局负责摸排全市老旧厂院情况,提出老旧厂院改造停车场意见;市住建局(房产)负责摸排全市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情况,提出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对外实行朝夕停车、错峰停车的意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摸排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庭院停车位情况,提出停车位免费对外开放停车意见;按照市级统一设计、开发、建设,各乡镇、街道直接使用的原则,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
全面规范市区停车场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市、乡两级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街道采取授权特许经营权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序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对停车场管理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研究制定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导则、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施划联审联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等相关办法;做好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实时掌握各区域车位情况,盘活停车资源,实现错时共享,提高车位使用率。
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结合“路长制”工作,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村)、路长、沿街机关企事业“五级”联动机制及商业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夯实非机动车管理责任;按照“控总量、贴标签、设禁停、严考核”的原则,做好对各共享单车企业的考核,强化停放区域管理和破损车辆清运;在市区绿地、河道区域设置禁停区,实现对市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规范管理。每季度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共享单车企业运维和破损单车清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科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乡镇、街道
(3)依法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
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查处“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加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对郑州西站、荥阳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做好场站内出租汽车通道建设及秩序管理,硬件隔离设施建设,禁停区域违法停车的执法管理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残联,相关乡镇、街道
(二)以“洁化”促提质,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6.市政道路设施的清洁维护。按照“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标准,对市区道路、市政设施、绿化带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机扫水洗全覆盖,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增加清扫落叶机械设备和清除冰雪机械化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园林中心,相关乡镇、街道
7.城市卫生死角治理。将铁路沿线、高速公路站点、绕城高速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卫生保洁纳入日常管理考核,确保沿线卫生死角监管到位、整治到位;深入开展支路背街、老旧小区居民楼院的卫生整治行动,并持续开展“全城清洁”行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园林中心、市交通局、市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8.城区河道治理。加强索河等河道水域治理,落实日常管理,全面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漂浮物,确保水清河美;采取改造河道护坡岸线和增设水面浮岛等方式改善河道水生态,营造滨河景观;加快推进索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改善城区水环境,提高河道排水防涝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园林中心,相关乡镇、街道
9.城市水体及污水治理。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方案编制及落实工作,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智慧水务管理,实现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加强督导乡镇、街道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和推进沟、渠、河道等疏挖工作,提升泄洪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市公安局,相关乡镇、街道
10.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宣传“五进”(进学校、进社会、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培养市民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入手,推行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按“全民宣传发动、培训指导跟进、居民楼院长监管、物业公司落实、分类质量评比”的要求,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对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分类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源头监督、转运管理、终端处理等在线检测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11.公厕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科学设置道路公厕引导牌,做到公厕布局合理、设施建设人性化、设施维护常态化、日常管理制度化,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2020年,市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加强“荥阳公厕地图”微信小程序的推广运用,方便市民对公厕位置信息查询、服务评价、投诉受理等。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街道
12.沿街立面的整饰。对沿街建筑立面、建筑符号进行整饰及装修,确保建筑设施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展现荥阳文化的厚度和韵味;全面清除楼体立面上的破、损、污、旧、挂、突等现象,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简洁明快的城市空间。加快推动城市广告专项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以“一条例、两规范”为依据,规范全市的广告招牌,严查严控违法户外广告,拆除楼体、楼面违法广告牌,加大乱贴乱画小广告、私设灯箱等行为整治力度,规范门头牌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明办、市公交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13.工地扬尘防控。施工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工地建筑物料、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设计图位置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集中清理,推广塔吊喷淋、雾森系统,黄土裸露和易起尘物料规范覆盖,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使用正规渣土车进行清运;规模以上工地安装扬尘检测仪、施工工地信息公示牌(LED屏)、施工场区视频在线监控、出入口车辆视频抓拍设备、车辆RFID电子身份识别及进出车辆冲洗监测设备、预拌砂浆储存罐监控、喷淋监测及远程开启等前端设施,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实行信息化、精细化、智慧化监控管理;采用第三方机构“十好十差”工地评比、无人机航拍、失信联合惩戒、约谈曝光等手段,压实责任,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和扬尘防控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中心,相关乡镇、街道
14.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加大财政投入,统一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建筑垃圾综合信息平台,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全过程监管、区域平衡消纳、资源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置监控体系。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多方惩处机制,出台企业名录管理和市场退出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行业提质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到2020年底,清洁能源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使用率达到100%,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运行状态全过程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
15.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治理
贯彻落实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管责任,推动我市餐饮服务业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搭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控平台,逐步实现大型、中型餐饮服务业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含施工工地)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建立油烟治理企业承诺制度,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健全督导考核奖惩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
(三)以“亮化”增颜值,确保城市流光溢彩
按一般区域正常亮灯,重点区域亮化出彩的要求,2020年底以前,建成道路全部正常亮化;2021年,夜景亮化工程实现“重点区域,亮化出彩”。
16.城市功能性照明管养提升。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属于谁、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建立长效管养维护机制,加大对照明基础设施的管养力度,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双达标;对老旧路灯、电源点等照明设施加强改造,有序推进道路照明设施提升项目;结合多杆合一建设,以绿色照明、智慧路灯等新技术推进智慧路灯管理;加强对已建成未移交及PPP项目管理照明设施的监督考评,进一步完善功能性照明设施的移交制度,做到建、管无缝对接,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落实市财政电费奖补,加大照明节能设施改造投入,LED等节能照明设施应用率不低于7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中心、市城投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17.城市夜景亮化提升。根据城市照明规划要求,继续提升城市重点道路、河渠、公园周边夜景照明效果,推进建筑楼体夜景亮化工程建设。一是对索河路、郑上路、荥泽大道、京城路、万山路等主干道及两侧建筑楼体进行景观亮化提升;二是对索河进行夜景亮化,重点对沿河桥梁、两岸绿地及建筑设置景观照明设施;三是对市植物园、禹锡园、李商隐公园、体育场等群众休闲活动场所建设与其内涵功能相协调的城市夜景;四是建立夜景亮化智慧控制平台,对全市夜景照明设施统一控制指挥,提高景观照明节能减排水平;五是完善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制度,建立长效管养维护机制,对夜景亮化设施进行日常管养维修,确保亮化效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中心、市教体局,相关乡镇、街道
(四)以“绿化”美环境,确保城市生态宜居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美丽”文章,以市区道路和连接乡镇主干道为重点,高质量提升绿化覆盖率,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18.道路绿化管养。加强绿化日常管养,按“修补、改差、提质”三步走战略,完善道路花坛内的灌溉设施,丰富花坛植物色彩,提高花坛侧石品质,提升道路绿化层次,做到绿化带内无黄土裸露、无枯枝枯叶,无死株死苗,无缺株断垄,打造特色鲜明、景观突出的靓丽街景;每棵行道树做到树穴篦子规范,无黄土裸露,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采用修剪等手法,控制植物高度不影响交通视线,坚持每半月集中冲洗,对绿化带枯叶、垃圾日产日清,形成常态化管理,同时对绿化带的隔离网全部实施拆除;积极实施拆墙透绿,增加街道景观绿化,实现社会共享;要通过采取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庭院空间造景、门前放置盆栽等多种方式,打造城市微景观,弥补道路绿化不足,让街道景观绿化丰富多彩。
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相关乡镇、街道
19.园林绿化。坚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围绕增量、提质、升级,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全面实施增绿工程,大幅度增加城市绿量,建设口袋公园、微景观、街头游园,对所有公园实施拆墙透绿,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打造“一街一景,一路一色,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美丽宜居环境。同时对本区域内产生的工程弃土进行合理调配,就地就近利用工程弃土建设微地型景观。
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相关乡镇、街道
20.屋顶绿化、高架桥及桥体立体绿化。分类制定和实施建筑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拆墙透绿的鼓励性政策,积极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对城市建筑立面、阳台、护栏及高架桥等构筑物,因地制宜地开展垂直绿化和美化。
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21.生态廊道、高速路出入口及铁路沿线绿化。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高速路出入口区域绿化,完成全市域8个高速路出入口的绿化提升工作。完成市区内铁路沿线绿线内的所有规划绿化用地的绿化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相关乡镇、街道
(五)以“素质”显文明,确保城市共建共享
在全市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以宣传引导为主,执法管理为辅,治理不文明行为,促进《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
22.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治理。以市区道路、公园、广场、社区等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涂乱画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治理行动;以高铁站、汽车站为重点,集中开展禁烟场所吸烟行为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园林中心、市交通局,相关乡镇、街道
23.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按照有关要求,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街道、跨越护栏等行为,机动车车窗抛物、随意停放、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录入诚信系统,同步传送至文明信息系统,并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为突破口,实施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奖发放动态管理,用3到6个月的集中治理,实现从不敢有交通不文明行为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转变,引导全社会交通文明习惯的养成。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有关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24.城市管理志愿服务行动。整合社会各界志愿服务资源力量,组织开展文明引导、清洁家园、交通秩序、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城市管理谏言献策、垃圾分类投放引导等志愿服务,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劝阻和曝光不文明行为,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文明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着力打造“啄木鸟”、“红绿灯”、“小红帽”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品牌,组建不少于1万人的文明志愿队伍,助推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高。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六)以“专项”强管理,确保城市乱象消除
2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常态化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聚焦季节性、倾向性突出问题,发挥集中专项整治短频快、效果好的特点,弥补城市管理的不足,适时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快速遏制城市管理乱象,回应市民关注和期盼。同时,在专项集中整治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
牵头单位:市精细办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荥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副市长李云峰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孙奎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要发挥抓总作用,统筹好全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好精细化管理人员、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定期研究、定期会商、随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突出问题,突出工作实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密切协同,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百城建设提质和生态园林建设有机融合,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城市管理体系。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程序依法下放行政执法职能,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有关部门要担负起制定标准、统筹指导、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的责任,共同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三)加强考核奖惩。加强第三方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同时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督导队伍,常态化落实对第三方和各级各部门的日常督导,实施周例会、月观摩会制度,考核围绕“四化”,以乡级为单位,分类进行月排名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表态发言、约谈问责。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成绩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单位日常动态管理,落实文明单位联动奖惩。
(四)加强社会参与。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凝聚群众的共识,汇聚群众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广泛调动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开设曝光台、点赞榜、聚焦城管等城市管理专题专栏,宣传城市管理规定、法规,曝光突出问题、管理盲点,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引导群众知晓、配合、支持并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共治共建共享。各相关部门要选好配强宣传骨干,全职全责落实宣传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各类工作动态信息;要切实加强舆情的处置工作,强化舆情的研判预警,防止出现重大负面曝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