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20日
荥阳市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切实改善我市城乡结合部生产生活生态综合环境,依据郑州市《推进“三项工程一项管理”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城市环境为目标,以提高城乡结合部人民群众宜居度、舒适度、满意度为基准,以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整体面貌差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建设美丽城镇、美丽公路、美丽河道、美丽村庄、美丽田园,努力将荥阳市城乡结合部打造成为一个无垃圾积存、无黑臭水体、无私搭乱建、无散乱污企业,基础设施全覆盖、城市功能全配套的美丽区域。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突出以人为本,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听取民意,让群众参与规划决策,确保改造效果符合群众意愿。
(二)规划引领,示范带动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综合改造效果。以总体规划设计为引领,先进行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综合评审、群众评议,完善方案,而后进行全面推广。
(三)目标导向,突出特色
相关乡镇要结合实际,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时代特征,采取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科学谋划,综合改造,做到与本辖区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相适应。
(四)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统筹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扎实推进,突出重点,合理划定治理区域,确保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远
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前期集中攻坚,解决治标问题。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完善设施配套,健全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持续巩固提高,形成长效机制。
(六)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乡镇按照划定的综合改造区域,按照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服务、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
按照郑州市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工作范围,我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范围为广武镇、豫龙镇、贾峪镇相关区域。
广武镇辖区近期实施区域:北至黄河,东至惠济区、高新区界,西至塚李自然村、郑云高速,南至豫龙镇界;该区域共涉及大师姑村、南董村、插闫村、东魏营村、东苏村、西苏村、冯庄村、黑李村、董庄村、胡村村、樊河村、桃花峪村、霸王城村、陈垌村、王顶村、张垌村等16个行政村和后王行政村李寨、塚李2个自然村,共8621户39982人,总面积约49.13平方公里。
豫龙镇辖区近期实施区域:北至高新区、广武镇界,东至中原区界,西至桃贾路,南至贾峪镇界;共涉及毛寨、蒋寨、关帝庙、陈庄、赵家庄、石柱岗、瓦屋孙、兴国寺、南张寨、郝寨、晏曲等11个行政村,共6311户24779人,总面积约23.15平方公里。
贾峪镇辖区近期实施区域:北至豫龙镇界,东至中原区界,西至郑州西南绕城高速西3公里,南至规划G310、新密市界;共涉及洞林寺村、鹿村、郭岗村、邢村、周垌村、祖始村、双楼郭、马沟、槐林等9个行政村,共5940户27800人,总面积约16.27平方公里。
四、整治重点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市政管网、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确保基础设施齐全、完好。
(二)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环境卫生、建筑垃圾、河道生态环境、绿化等管理力度。拆除影响城市规划、不符合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完善交通标志、交通设施,大力整治交通堵点,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确保群众安全畅通出行。规范管理道路沿线户外广告,整顿市场秩序,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
(三)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和提升力度。按照“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环境美”的要求,高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四化”要求,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确保社区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四)优化产业结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开展产业结构升级和“低小散”企业专项治理,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引导产业向更加清洁、节能和安全的方向发展。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让荥阳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下旬至2019年12月31日)
相关乡镇抽调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区域进行详细摸底、建立问题台账,针对问题进行综合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制定最终综合改造方案,分类施策,一策一品。同时,对于垃圾积存、扬尘污染、乱停乱放、交通拥堵等乱象,以快速“治标”为目的,进行集中治理整顿。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针对问题台账,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改善人居环境三个方面着手,按照前期规划设计,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采取强力措施,全力以赴推进综合改造工程。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的配建配备工作,5月份进行验收,6月份迎接郑州市验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以后)
建立常态化定期巡查机制,围绕综合改造成果,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完善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六、职责分工
广武镇、豫龙镇、贾峪镇:为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
市农委: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整体统筹、工作技术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市容环境及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的整体统筹、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快速路、主次道路建设提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统筹、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监督等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国省干线、县道的建设提升工作,指导乡镇做好乡道、村道建设和提升工作。
市科工信局:负责做好优化产业结构整体统筹、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的整体统筹、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涉及其他责任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及相关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七、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成立荥阳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市委副书记张东辉任指挥长,副市长李云峰任常务副指挥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宏宙、市政协副主席苟雷、市产业集聚区副主任王向东、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天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国强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住建局局长王惠玲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乡镇成立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乡镇主抓副职任副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有关乡镇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强化属地管理,全面夯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注重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相关的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市领导联系分包制,督导推动分包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改造工作任务,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排查摸底、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综合改造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工作有标准、限时必达标”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媒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作的宣传,跟踪报道工作进展动态和工作成效。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城乡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支持综合改造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市主要领导观摩督导、督查考核综合改造工作制度,对阶段实施情况定期现场督查。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对行动缓慢、改造效果不明显的,采用书面督办形式予以督办、限期整改,改造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附件: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
附 件
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支线路网等城乡路网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
2.提质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里、快速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完善供水、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6.按照综合改造工程要求,基础设施方面应当完善建设的其他内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加强日常管理
7.完善环卫设施,强化日常保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8.治理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9.防控工地扬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0.治理河道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
11.加强市政道路养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2.整治占道经营;治理户外广告招牌;(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3.提升绿化管养水平;(责任单位:市园林中心)
14.完善道路交叉口及道路两侧照明设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
15.完善交通标识、标线、标牌、信号灯系统及配套的电子警察系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组织疏导拥堵点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6.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7.加强车辆停放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8.增加非机动车和行人慢行系统(含过街通道),贯通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整治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堆废弃物等乱象,严厉查处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
20.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1.按照综合改造工程要求,日常管理方面应当加强的其他内容。
三、改善人居环境
22.村庄主次干道畅通,通组通户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形成路网;(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存;(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市城管局)
24.实施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市城管局)
25.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饮用水达到国家安全标准;(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6.美化村庄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对村庄周边实施生态隔离;(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7.开展村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建设村民健身广场和休闲场所,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8.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社区先进党组织示范点;(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9.提升社区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30.改善社区楼院人居环境,完善生活配套设施;(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31..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群众综合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32.按照综合改造工程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应当做好的其他内容。
四、优化产业结构
33.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农委)
34.优化工业结构,开展“低小散”专项整治及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
35.优化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6.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稳定达标、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低小散”企业,达到“两断三清”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7.对列入搬迁整合类的“低小散”企业,限期搬迁至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相关乡镇)
38.对列入升级改造类的“低小散”企业,严格改造标准,限期实施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9.建立“低小散”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相关乡镇)
40.按照综合改造工程要求,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应当做好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