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6-00347
  • 荥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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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12
  • 2016-06-15
  • 通知
  • 荥政文〔2016〕91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一次全会、郑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及省、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制定本工作要点。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坚持“改革为先、服务当头”,以规范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网运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科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开展针对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落实市县改革一体化,清理规范审批中介事项,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国务院、省、郑州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3.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落实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


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法律责任。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5.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6.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于年底前研究出台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未设立政府法制机构的,应当设置专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执法涉法事务较多的政府部门和具备条件的重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7.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依据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把法定职权逐项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按照权力清楚、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严格确定执法机构和岗位的执法责任。

8.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完善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图,以市食药监管局、交警大队、工商和质监局为试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以市工商和质监局、食药监管局为试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法文书。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权的自由裁量。

9.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和完善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和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标准,做好日常抽查、集中评查,探索行政执法案卷的网上巡查。

10.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11.实现基层提升。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省、郑州市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要求,将2016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基层监察队、执法队、监督站(所)、业务科室等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发现、培育和树立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强化典型带动,注重实际效果。采取切实可行、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基层提升年”主题活动,着重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2.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落实行政指导制度,规范、引导和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13.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城市管理领域要以省、郑州市“城市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以推行行政指导为重点内容,加快建设并充分运用“公安警务室、城管执法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和城管巡回法庭”为主要形式的“三室一庭”管理模式,开展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通过实施全域一体化城市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增强我市城市承载力和竞争力。

14.探索推行行政调解。组织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行政调解职责。落实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求,明确行政调解原则、范围和程序。注重在基层推行行政调解工作,市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人社、工商和质监、农业、林业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15.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入全省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实现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化、便捷化。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16.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7.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市政府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18.充分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加大专门监督力度,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纪委“监督的再监督”要求,改进监督方式,由过去参与行政部门一般工作检查,转变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由“牵头推动”转变为“监督推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监察机关的权限,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国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19.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20.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治失职、渎职。


2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健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制度,加强社会热点问题政策宣讲和舆情引导,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加强考核监督,强化激励问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

2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依法按时办理;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政府各部门网站协调联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加大培训力度,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2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79号),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实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24.落实行政应诉规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制定《荥阳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深入推进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典型案例指导工作。

25.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探索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


26.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制度保证、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等,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党委、人大常委会和郑州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政府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7.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次数全年不少于4次。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市政府各部门全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乡级政府领导班子全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继续加强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适当扩大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范围,改进测试方式,使测试工作经常化。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市政府工作部门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业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28.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全市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注重培养和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9.建立依法行政推进落实机制。建立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依法行政推进体系。“一平台”即建立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明确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方式,反映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并进行统计分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两抓手”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向纵深推进;“一带动”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通过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一考核”即依法行政考核,在总结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引领作用。把工作安排中所列工作作为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主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社会评议,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30.完善依法行政推进责任机制。切实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决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31.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增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定期举行政府法制人员培训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附件: 1.荥阳市201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2.关于责任单位一栏各行政执法机关说明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荥阳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市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具体如下:


(一)政府工作部门(24个)

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市教育体育局

3.  市科学技术局

4.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5.  市公安局

6.  市民政局

7.  市司法局

8.  市财政局

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市国土资源局

11.  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12.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产中心、规划中心)

13.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14.  市交通运输局

15.  市环境保护局

16.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17.  市水务局

18.  市林业局

19.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  市审计局    

23.  市统计局

24.  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1.  市商务局      

2.  市粮食局

3.  市旅游和文物局

4.  市畜牧局

5.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6.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1.  市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  市公安消防大队

3.  市森林公安局

4.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5.  市公路管理局

6.  市地方公路管理所

7.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8.  市地方海事处

9.  市社会保险局

10.  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11.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2.  市防汛抗旱办公室

13.  市地震台

14.  市气象局

15.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6.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7.  市残疾人联合会



1.索河街道办事处

2.京城路街道办事处


1.城关乡人民政府

2.高村乡人民政府

3.金寨回族乡人民政府

4.高山镇人民政府

5.刘河镇人民政府

6.王村镇人民政府

7.崔庙镇人民政府

8.贾峪镇人民政府

9.乔楼镇人民政府

10.豫龙镇人民政府

11.广武镇人民政府

12.汜水镇人民政府


环翠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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