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21-00067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21-03-29
  • 2021-04-02
  • 通知
  • 荥政文〔2021〕45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荥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成效,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家代表、新闻工作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中聘请30名同志(详见附件)为荥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期1年(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

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特邀监督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持“荥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证”开展监督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尊重、支持、配合特邀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日常联络、协调监督等工作;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分析研讨会,及时受理反馈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转送的投诉举报,完善处置渠道,建立处置机制;要抓好以督促改,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附件:荥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

 

   2021年3月 29日


附  件

 

荥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

 

一、人大代表(6人)

张宏安  孙建伟  杜  娟  徐  晓  贾鸿昌  商广辉

二、政协委员(6人)

王  旭  王柏岭  车福群  毛伟强  田亚楠  王鹏展

三、中、小企业负责人代表(4人)

王法祥  宋晓珊  司政凯  朱  雯

四、工商企业协会商会代表(4人)

王甲戌  徐勇军  陈志恒  王志良

五、民主党派人士(2人)

丁宁宁  刘慧敏

六、新闻工作者代表(3人)

李  维  谢保兴  姚辉常

七、群众代表(5人)

杨金明  刘雪峰  李  阳  姚俊锋  连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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