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荥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由市委书记担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调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由市长担任组长,抓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三是组织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四是完善法治荥阳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法治荥阳考核指标,独立成项,设置分值,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公开67项证明事项、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办事指南,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启用商事登记一件事表格,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结,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2021年以来我市新设立登记企业4052户。三是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设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5项业务功能模块,优化企业“一网通办”功能。全年通过全程电子化新设市场主体9272户,电子化率达到96.08%。
(三)健全政府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发全过程,杜绝出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文件,全年共产生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并向郑州市政府和市人大进行备案,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聘请7名法学专家、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共提供法律服务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7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公布43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完善我市行政执法权责体系。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289名新进执法岗位人员和全市持证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测试,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计1354人。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行为统计分析备案制度。2021年,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备案行政执法行为331116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105件。
(五)健全行政管理体系。一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调整体育管理职责,优化教育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等机构设置,理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完善我市行政执法权责体系,新增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等13项行政裁决事项,承接255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快城市管理、农业、文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同时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五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下设区域执法中队,基本实现执法“全覆盖”。
(六)提升争议解决效能。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07件,调成5606件,司法确认98件,调成率98.23%。二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2件,结案40件,依法纠错8件,纠错率2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一年来,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4件,一审审结38件,败诉6件,败诉率为15.79%。四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召开信访联席会议8次,安排部署全市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信访突出问题14起,接待群众来访14897人次,矛盾纠纷累计排查182项,化解126项,化解率69.2%。
二、下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市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安排听取法治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力度,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荥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