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现科学、精准管控,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6号)、《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授权荥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各级别预警启动的条件,及时发布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启动预警的级别,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