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荥政办〔2014〕9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4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郑州市下达的2014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我市的金融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4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银企对接交流工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切实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掌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组织做好多渠道融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辖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年终,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 1.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
2.各乡镇、街道融资任务分解表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
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
一、考核任务及分值
(一)融资任务。分值55分。(任务数详见附件)
1.新增银行贷款(30分)
辖区企业在我市范围内银行贷款的,考核以人行荥阳市支行提供的新增贷款统计数据为依据,按照任务实际完成的百分比得分。
2.资本市场融资(25分)
资本市场融资包括企业上市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发行债券融资、BT项目融资等形式。考核以乡镇、街道提供的资本市场融资相关数据资料为依据,按照任务实际完成的百分比得分。
(二)银企交流工作。分值30分
组织辖区企业开展银企交流活动,活动可采取举办银企对接现场会或邀请银行实地走访企业等形式进行。考核以乡镇、街道报送的银企交流影像资料和活动情况为依据。每次银企交流活动的参会企业或走访企业数均不得少于5家,活动情况必须标明银企交流日期、参与银行名称、企业名称等信息。各乡镇、街道全年组织银企交流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10分。
(三)企业上市工作。分值15分
1.企业上市培训(10分)
组织辖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参加省、郑州市及我市举办的企业上市培训,考核以查阅会议签到记录为依据,每少一次扣5分。
完成辖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年度信息填报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
2.企业上市培育(5分)。
帮助辖区上市或挂牌后备企业解决股改、土地、环保、社保等疑难问题,做好上市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
二、加分项
1.域外贷款。辖区企业有域外贷款的,以乡镇、街道提供的企业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为依据,给予加分。具体加分办法是:每1000万加1分(不足1000万元按1000万元计算),最高加15分。
2.资本市场融资。乡镇、街道超额完成资本市场任务的,对超额部分给予加分。具体加分办法是:每超额1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15分。
3.上市或挂牌。辖区企业实现上市或挂牌成功的,给予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加分。具体加分办法是: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成功的,加15分;在全国性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的,加10分;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地方性场外市场挂牌融资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