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5-00168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9-23
  • 2015-09-23
  • 通知
  • 荥政办〔2015〕49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荥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荥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荥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的通知》(郑办〔2011〕21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2014〕51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火灾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3.1   荥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森林火灾除外)。


1.3.2   超出乡镇(街道)处置能力,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参与处置的火灾事故。


1.3.3   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其它火灾事故。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豫政办〔2014〕15号、郑办〔2011〕21号及郑政办〔2014〕51号衔接。各乡镇(街道)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与本预案衔接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首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和消防员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


1.5.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1.5.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负责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火灾预防和自救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领导机构


2.1.1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市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办事机构。当市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由市应急办通知市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场,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新闻中心、武警中队、国网河南荥阳市供电公司、中国联通荥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荥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荥阳分公司各1名负责同志担任。


2.1.2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掌握现场情况,制定总体决策,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调配应急处置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3)调度全市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扑救。


(4)组织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5)及时上报火灾事故情况,统一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2.1.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组织相关警种、保安、派出所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刑侦、治安人员参与火灾原因调查。


(2)市消防大队:加强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开展预案修订、熟悉演练和实战训练;准确受理报警,科学调度指挥,组织协调作战,开展火灾原因调查。


(3)市财政局:加强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4)市民政局:根据应急救助需要,做好灾民紧急转移、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工程车辆装备供应,及时协助公安消防部队开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


(6)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火灾处置需求,向指挥部提供火场邻近区域地下水、气管网情况,确保火灾现场用水;


(7)市燃气公司:根据火灾处置需求,对火灾现场燃气管道管阀断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心理干预,对火灾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疫情、染毒进行防疫、消毒。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配运输工具,落实救援人员、应急物资运送保障;调集工程车辆,协助开展筑堤阻断、破拆隔离。


(10)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火灾现场的环境监测,确定污染物成分、浓度和范围,采取科学措施,防止次生事故,降低事故影响。


(11)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危险行业的管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火灾扑救、原因调查、事故处理。


(12)市新闻中心:负责统一发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相关信息,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进行协调和指导。


(13)市武警中队: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协助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14)国网河南荥阳市供电公司: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应急发电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5)中国联通荥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荥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荥阳分公司,确保消防接处警通讯线路畅通,在灭火应急救援现场设置稳定可靠的应急通讯系统。


2.2 办事机构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2.2.1   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火灾预防、战备、演练和部门、行业之间联络协作,做好应急准备。


2.2.2   整理分析火灾数据,适时调整战备等级;建立消防、建筑、石化、卫生、电力、供水、通信、环境等相关行业和部门的专家组,为预案修订和现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2.3   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报告。


2.2.4   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评估、修订《荥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联合演练。


2.2.5   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指挥机构


当市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控制灾情,并将先期处置情况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对接报信息做出研判,启动本预案,通知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见附件)。


现场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或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和事发地政府负责人担任,下设工作组。


2.3.1   灭火救援组


组长:市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荥阳市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


职责:负责收集和掌握现场情况,制订灭火应急救援方案,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挥参战消防队救助遇险人员、切断危险源、控制火势、消防监护等。


2.3.2   通信保障组


组长:市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消防大队信通工作负责人,中国联通荥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荥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荥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荥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有线、无线应急通信联络,设置卫星通讯、无线通讯中继等方式,保障救援现场的通信畅通。


2.3.3   安全警戒组


组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或火灾发生地交巡警、治安民警、协警、保安、武警、预备役等。


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理,监控事故责任人。


2.3.4   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


成员:医管中心分管负责人、120指挥中心调度员、现场救护人员、相关医院负责人及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对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送医、治疗和现场防疫等工作。


2.3.5   信息发布组


组长:市新闻中心负责人


成员:市新闻中心和事发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宣传处、市公安消防大队、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统一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火灾事故情况,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


2.3.6   后勤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事发地政府相关负责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


职责:负责消防装备的调集、抢修,参战人员的饮食、休整,火灾应急处置所需油料、物资、资金的应急供应。


2.3.7   技术指导组


组长:市应急办相关负责人


成员:消防、建筑、石化、卫生、电力、供水、通信、环境等部门、行业技术人员或专家。


职责:负责对救人、灭火、防毒、破拆等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 预防监测预警


3.1 监测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119消防接警中心在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移动图像传输设备、卫星通讯车等,适时将火灾现场图像传输至指挥中心,全面掌握灾情,适时汇总上报。掌握媒体舆情,适时通报灾情及救援情况,避免公众恐慌。


3.2 预警


市消防接警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四级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4.1.2   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启动事发地乡镇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1.3   较大(Ⅲ级)火灾事故,启动事发地乡镇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4.1.4   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事发地乡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4.2 应急处置


4.2.1 先期处置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火灾事故发生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相关联动部门实施灭火应急救援,最大限度控制灾情发展,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市应急办。通过监测灾情发展,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市应急办视情启动本预案。


4.2.2   现场指挥


(1)乡镇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由本级政府现场指挥部实施指挥。指挥部所辖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参与火灾应急处置。


(2)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火灾现场指挥权移交市级现场指挥部。乡镇级现场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按照已有分工,在市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灾情特别严重,处置时间较长,需跨区域增援的现场,报请郑州市政府启动省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由省市级指挥部实施指挥或授权指挥。


(4)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火灾事故,市级专家组成员赶到现场,视情协调省级相关行业专家到场,协助处置。


4.2.3   处置程序


(1)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


(2)实施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燃烧范围、发展趋势、蔓延情况、有无人员被困。


(3)确定作战意图,科学部署参战力量,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


(4)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5)隔离和控制危险源,对现场不间断监测,必要时采取破拆、停电、停气等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确定水源位置,做好现场供水。


(7)转移和保护重要物资,减少水渍损失。


(8)落实安全防护,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9)保护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4.3 信息发布


现场指挥部收集整理火灾事故情况,经指挥长审定同意后,按照新闻发布的程序,组织有关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4.4 应急结束


遇险人员获救,火灾得到控制,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指挥部下辖各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撤离现场。


5 后期处理


事发地乡镇(街道)和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安抚,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及受影响人员。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制订医疗救护保障方案,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6.2 交通运输保障


市政府根据火灾应急处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确保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订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6.3 通信保障


荥阳各通信公司(中国联通荥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荥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荥阳分公司)负责制订并实施通信保障计划,组建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保障火灾现场指挥通讯的畅通,做好应急处置的配合和保障工作。


6.4 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是扑救火灾的基本队伍,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专业力量或驻地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6.5 安全防护


消防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应配备各种消防器材,车辆工具、搜救犬、安全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完成消防任务后报请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离开现场。


6.6 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要为消防部队配备、更新必需的灭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设备。消防部门要做好各类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根据灭火需要,调用城建、交通等部门以及有关企事单位的抢险机械设备。


6.7 物资保障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6.8 技术保障


吸收专家参与指挥决策,科学指定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6.9 教育培训


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和现场救护技能培训,增强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预防、自救、互救的水平和能力。


7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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