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5-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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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5-18
  •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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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荥政办〔2015〕23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广播播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电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电台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强化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通过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广播电台,严厉打击利广播电台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打击非法广播频率的联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非法电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凤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燕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忠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付春明 市新闻中心主任


成 员: 韩昌义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楚宏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马继昌 市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张国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苏滨彬 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队长


杨玉川 市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张 建 市新闻中心副主任


李兴话 荥阳电信公司副经理


禹宏伟 荥阳移动公司副经理


鲁 起 荥阳联通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防范和查处非法电台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要求高,需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广电行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对非法设立广播电台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其他部门依法查处。


国家安全部门对非法设置电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公安机关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嫌疑人或抗法者实施有效控制,负责处理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和非法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电台发布广告涉及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移动、电信、联通通讯部门负责对非法电台接入电话的核查工作。


 


(一)宣传准备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按照国家、省及郑州市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做好准备。


(二)专项打击阶段(5月16日至7月21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开展非法广播电台线索的调查摸排工作;对已定位的非法广播电台开展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查处;各相关单位要于7月14日前将专项打击阶段总结等材料报送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长效管理阶段。非法电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工作,对发现的线索、问题及时上报,坚决打击,用一至三年的时间遏制非法电台的滋生和蔓延势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广播电台的严重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非法广播电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2015年5月1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4679306,邮箱xysgdxx@163.com.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增强打击效果,对利用非法电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加大对非法电台整治工作的宣传,增加宣传内容针对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把打击与防范、教育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整治效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整治非法广播电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立健全联合行动打击防范非法广播电台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广播电台的设置、使用和管理,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