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5-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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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1-16
  • 2015-11-25
  • 通知
  • 荥政办〔2015〕38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


通   知


荥政办〔2015〕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2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15〕45号)精神,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


近期,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郑州市连续发文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府领导也作出了重要批示,进一步体现了各级各部门对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视。从2015年我市几起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信息报告工作的主动性、敏感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与现实需要有差距,必须认真加以改进。


二、着力增强首报的时效性


坚持首报、续报分开原则,首报只需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四要素,并尽可能摸清伤亡人员的身份、年龄等重要情况,同时要报告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以及事件比较敏感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报告,电话报告一般不超过20分钟,书面报告不超过30分钟。


三、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


近两年来,我市发生的个别突发事件中,市政府掌握到相关信息的时间严重滞后。这一现象,反映出个别乡镇(街道)和部门在突发事件线索排查、报告的主动性上有差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媒体信息的监测,对敏感信息要主动排查、主动上报。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加大保障力度,夯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基础,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加大续报工作力度。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四、迅速准确反馈重要情况


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原则上要在20分钟内电话反馈;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接到上级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通知后,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紧扣重点、准确完整。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及时接听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电话,准确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五、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做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查找不足,优化信息处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强化审核把关,尽快建立起与上级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配强值班人员,健全值班制度,完善值班设施,畅通信息报送网络。


六、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负责,要主动与辖区内企业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和渠道,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各乡镇(街道)要与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信息互通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工作考评机制,加强考评和通报力度,对于在信息报告中出现迟报、瞒报、漏报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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