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7863874/2016-00098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12-25
  • 2016-01-01
  • 通知
  • 荥政办〔2015〕88号
  • 2020-12-21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科学决策和管理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5〕10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统计工作是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统计的领域、范围、对象不断扩大,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积极解决当前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为荥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四个荥阳”建设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二、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依法具有审批、登记职能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定期向市统计局提供统计所需的单位资料,确保名录库中的单位不重不漏、基本信息准确完整。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5〕43号)、《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四上企业”统计入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荥政办〔2014〕27号),做好新增“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应统尽统。


(二)健全和完善乡级统计组织,稳定统计队伍


乡级统计是全市统计工作的基石,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本辖区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级统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统计工作领导,设立统计站。统计站在统计业务上受市统计局领导。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地区GDP40亿元以上不少于5名、10-40亿元不少于3名、10亿元以下不少于2名)。各行政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统计调查员负责本居住地区的统计调查工作。


加强乡级统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统计站长和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市统计局同意,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调整。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强化对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完善乡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据库,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


(三)着力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组织、管理、协调本部门、本行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统计职能,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并检查监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接受市统计局统一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或调整修改正在执行的统计调查,应按规定到市统计局履行备案手续。


市统计局要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责,强化对有关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机制,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促进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积极推进“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四上企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体,“四上企业”统计工作在全市统计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四上企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各“四上企业”负责人要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及统计业务培训。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与统计报表内容相适应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接受数据查询。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配置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加强统计人员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五)规范集聚区(园区)统计工作


集聚区(园区)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管理本辖区统计工作,负责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上报以及催报、查询和数据核查工作。荥阳市产业集聚区、荥阳市五龙产业集聚区、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郑州荥阳健康园区要根据统计工作需要,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要按照《河南省“五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推进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各集聚区(园区)统计工作的指导,确保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对大型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国统字〔2003〕44号),市政府统一领导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工作。在普查工作期间,市政府设立由市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市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的实施。


三、完善统计工作制度


(一)建立统计工作例会制度。由市统计局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统计工作例会,定期对全市乡级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服务业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监测、名录库维护等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建立统计巡查制度。市统计局要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订《荥阳市统计巡查办法》,每年选择部分乡镇、街道,相关市直部门进行统计巡查。


(三)建立统计人员轮训制度。市统计局要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订荥阳市统计人员教育培训方案,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综合统计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轮训一遍。


四、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经费


按照 “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统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统计工作投入,及时帮助统计部门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坚持依法统计


各乡镇和街道、产业集聚区(园区)、统计调查对象、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报表,防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盲目攀比。要建立乡级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人制度,制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保障基层统计数据质量,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