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交通运输局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0日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荥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荥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荥安委〔2021〕16号)要求,切实提升燃气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各级部门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两个全面”,全面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全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落实“两个坚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责任落实;坚持重点突破,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切实把燃气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深化前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效,对全市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运输行为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燃气运输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资质不合规运输企业。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全面摸排辖区内所有燃气运输企业,逐企业核查经营资质及停车场地、车辆数、从业人员数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人员配备等情况。
(二)全面排查整治不合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全面摸排辖区内燃气运输车辆,重点排查整治车辆技术条件不达标、罐体检验合格证书超期等问题。要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摸清辖区所有燃气运输车辆行驶证信息,与运政管理信息逐一比对,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运输证载明的“业户名称”“吨位”“车辆类型”与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核定载质量”“品牌型号”等信息不一致的车辆。
(三)全面排查整治资质不合规从业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深入辖区内燃气运输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情况,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燃气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路检路查频次,依法打击无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从事运输、无资质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等非法行为,以及不按规定使用电子运单、承运未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充分利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危货车辆涉嫌违规关闭动态监控行为”“危货车辆轨迹异常中断”“危货车辆有通行记录未报送电子运单”规则报警信息,排查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对报警量大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要排查企业对长期异地经营的违规车辆源头监管情况,对未按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教育、未按规定对相关车辆进行动态监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用情况、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建设、建而不用、未有效运行等问题。要采取示范带动、扩面提质、评估验收等方法,指导辖区内燃气运输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在专项整治期内,全市所有运输燃气的危险品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建用并举,提质增效,推进体系建设质量标准精准化具体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六)全面加强燃气运输应急管理。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燃气运输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安全风险,配备相关应急装备和器材,细化相关应急预案,在专项整治期内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燃气运输处置应急演练,并形成定期开展燃气运输应急演练的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行车意识,发生突发事故时应迅速按标准进行处置,提升应对运输燃气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能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各相关单位在前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查漏项、补短板,组织开展对所有燃气运输企业、车辆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燃气运输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综合运用企业自查、市县排查、抽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立行立改。要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任务清单,确定时间节点、责任部门、责任人,认真开展,有序推进。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统筹。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围绕整治范围和工作任务,开展全面、全范围排查整治,建立底数、安全隐患两个台账,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安全隐患台账,逐项整改销号,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警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从业人员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运输安全、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全面查找身边的燃气运输安全隐患,通过12328热线、交通运输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每月23日前报送月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于2022年2月9日、5月9日、8月9日、11月9日将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荥阳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局安全监督科。
附件:荥阳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附件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经营企业情况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人) | |||||
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 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人) | ||||||
管网情况 | 现有燃气管道长度(公里) | ||||||
现有建设2000年前燃气管道长度(公里)/以改造(公里) | |||||||
违章占压管道数量(段)/整改完成占压管道数量(段) | |||||||
燃气隐患排查情况 | 检查燃气站(个) | 检查重点场所(个) | |||||
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 ||||||
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 ||||||
执法检查情况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的次数(次) | |||||
取缔非法燃气企业数量(家) |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数量(个) | ||||||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 | |||||||
报警器安装情况 | 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数量(个) | 安装燃气报警餐饮企业数量(个) | |||||
使用燃气的居民户数(户) | 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户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