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85/2018-00001
  •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作动态,就业失业,年审
  • 2018-01-08
  • 2018-01-08
《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通知

 

一、年审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年审对象

(一)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我市核发的绿皮《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以下人员:

1、就业援助对象(主要指被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主要指正在享受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人员);

3、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但仍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人员。

(二)持《再就业优惠证》仍在享受社保补贴人员。

(三)非我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在年审范围。

三、所需提供资料

持证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持证人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持证人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持证人的就业、失业状态发生变化,提供相关的就业或失业证明。

四、年审地点

荥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西大厅12号窗口

 

                荥阳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