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12/2018-00018
  •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3-20
  • 2018-03-20
关于印发2018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计划的通知

荥安煤管〔2018〕23号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计划的通知

 

局各有关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各煤矿企业:

为使我市煤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2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驻矿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7号)和《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郑煤[2018]1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严厉打击我市煤矿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二、煤矿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3家煤矿企业。均为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停工停产煤矿,分别是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富堡煤业有限公司、河南金宏煤业有限公司、郑州金帮煤业有限公司。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学习。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月执法检查计划进行执法检查,加大突击检查、夜查力度,突出对重点煤矿特殊时段的督查。

(四)定期组织对已关闭矿井进行全面巡查,及时消除已关闭矿井出现的安全问题,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五)详细摸清拟退出关闭矿井情况,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矿方主动提出关闭申请,及时与煤矿主体公司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任务。                 

(六)加强兼并重组煤矿24小时驻矿监管,明确监管内容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到位,五控制”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七)开展洁净型煤治理工作,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网点的监管,对我市内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备案,依法取缔非法煤炭经营场所。

(八)加强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各井口、通道的安全管理,全部进行封死堵严,严防闲杂人员进入。

(九)严把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标准程序进行。

(十)认真开展煤矿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四、执法检查计划

(一)日常执法检查

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停工停产煤矿: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检查3次。

(二)季度执法检查

每季度对我市煤矿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执法检查。

(三)专项执法检查

    每季度开展一次已关闭矿井安全专项检查,六月份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专项安全检查,八月份开展一次雨季三防专项安全检查,按照上级专项检查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五、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内容

省属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停工停产矿丼

检查证照持有情况;矿领导值班在岗、巡查情况;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值班情况;井口、通道的封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批准私自复工生产情况;驻矿监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六、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市煤炭企业要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执法检查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到期组织复查。经复查,存在问题凡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明纪律。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要公正廉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凡发现存在违纪、未尽职尽责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全面总结。做到执法检查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汇总上报。

(五)因上级政策或我市煤矿情况发生变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需进行调整时,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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