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12/2018-00024
  •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 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4-02
  • 2018-04-04
关于印发荥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2018年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荥安委办〔2018〕18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荥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2018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荥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2018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日

 

荥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重点,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成效,狠抓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突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坚决压降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有力促进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严格目标考核。严格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荥安委办〔2017〕19号)文件要求,加大宣传推进力度,力争2018年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换证复审等手段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运行,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水平下降的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对问题严重、不达标企业实施摘牌。

(三)切实营造标准化创建浓重氛围。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对各单位标准化推进工作以及标准化创建企业进行宣传报道,适时通报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给予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力度不够,给予通报批评。

(四)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达标覆盖面。在不断巩固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

二、加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五)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在2017年试点企业开展辨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的通知》(荥安委办〔2017〕20号)要求,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推动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并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2018年年底前推动三级以上标准化企业全部完成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其他企业也要按照《指导手册》开展辨识。对于未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又未按要求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事故隐患较多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管重罚。

(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全市工贸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攻坚行动,整改和消除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规范监管执法。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 16 号令)要求,推动企业结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等标准,规范执法监察,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八)严格督查督办。加强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辖区内的工贸行业企业全覆盖,并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强化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没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九)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认真吸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暗访郑州市3家粉尘涉爆企业被通报批评的教训,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和钢铁企业专项治理的通知》(荥安委办〔2018〕7号)要求,严格落实《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相关标准规范。继续对粉尘涉爆企业再排查、再摸底,重点核查“零报告”和作业场所人数上报不实企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十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法检查。在金属粉尘、木粉尘行业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推动其他行业开展集中整治。继续对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核查,跟踪督办尚未整改完成的重点问题隐患,确保整改实效。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对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进行逐家验收,做到“一企一验收表”,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切实把企业底数摸清,把作业场所人数摸实,把重大事故隐患摸准,重新建立和完善企业台账。

(十)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严格落实《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安委办〔2017〕28号文件的通知》(荥安委办〔2017〕28号)要求,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进一步深化我市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切实把有限空间数量摸准确,把事故隐患排查清楚。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推动企业真正落实有限空间辨识、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要求。

(十一)实现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常态化。在2017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解决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对“两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逐一复核,确保彻底消除;对一般隐患加强排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到位,闭环管理。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完善企业信息台账,督促企业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全面提升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持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氨制冷企业各种非法、违法建设、转移、生产、经营等行为。

(十二)扎实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要求,开展为期一年的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对本辖区钢铁企业进行排查验收,建立企业档案,完善监管台账,进一步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二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91号令)等规定要求,开展全面细致排查,通过集中整改消除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钢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落实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的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对金属冶炼企业落实《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金属冶炼企业监管台账,对企业存在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设备及工艺,严格执法,夯实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十三)配合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继续配合做好钢铁、水泥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配合做好严防“地条钢”企业死灰复燃有关工作;配合做好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提升整个水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十四)持续做好明查暗访工作。针对各企业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专题业务培训

(十五)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一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治理有关法规标准、现场执法重点等内容,持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十六)开展新标准规范解读培训。组织开展一期《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总局第91号令)等新标准规范解读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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