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12/2018-00050
  •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 通知
  • 2018-07-03
  • 2018-07-03
  • 通知
  • 荥安委办〔2018〕49号
关于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夏季高温和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夏季高温,是雷电、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期,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及荥阳市政府有关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和汛期冶金等工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因高温和雷雨天气作业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市工贸企业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夏季安全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属地工贸企业,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和汛情信息,始终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汲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深刻教训,加强安全监管;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分析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防暑降温,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属地工贸企业根据夏季高温等季节性特点,认真抓好防暑降温工作。一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为职工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二要高度关注有限空间清掏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三要及时对所有移动电器具进行检查检测;四要认真做好防雷工作,应该装设避雷设施的部位要安装到位,要全面检测防雷设施,确保其性能安全可靠;五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因突然停电或超负荷用电可能引发的事故;六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的职工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三、落实安全措施,抓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属地工贸企业根据汛期特点,结合企业实际、企业周边环境,围绕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内涝、防雷击、防触电、防老旧厂房垮塌、防墙体倒塌、防次生灾害等措施的落实;尤其加强对变压器、配电间安全巡查,防止发生电力事故;重点要关注高炉、转炉、除尘器、液氨罐、制冷设备等部位;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能源介质管网、管道支架、敷设较低和埋地敷设管道的巡检;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重点做好汛期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人员密集作业企业要重点完善落实防汛疏散预案并进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我市工贸企业安全度汛。

四、全面开展检查,认真落实夏季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积极督促工贸企业开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当前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重点检查钢铁有色等高温作业企业。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可燃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劳动密集型等企业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工作落实情况,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彻底做到防患未然。

五、落实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加强事故灾难的预测预报预警,切实强化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督促工贸企业结合自身生产作业特点,进一步完善防范高温恶劣天气及汛期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有针对性开展一次防汛安全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建立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工贸企业汛期安排部署、应急演练情况于7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73002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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