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办发〔2018〕76号
索河街道办事处
2018年“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部门):
《索河街道办事处2018年“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索河街道办事处
2018年 9月 3日
索河街道办事处2018年“三秋”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环境污染,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荥阳市有关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精神,围绕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充分发挥各级网格作用,坚持“标本兼治,以疏为主、疏堵并举、以堵促疏”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奖励激励与处罚惩戒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确保辖区内实现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索河办禁烧办成立督察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不定期现场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网格化监管、值班记录、焚烧火点或隐患应急处置情况等。本阶段实行秸秆禁烧周报制度,各村每周一9:00前,对上周火点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周报表(含零报告),报市办事处禁烧办。
第二阶段(9月16日至11月10日)。为我办秋季重点禁烧时段,办事处禁烧办将继续组织成立督察组,采取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无死角督导巡查。本阶段实行秸秆禁烧日报制度,各村每日17:00前,对火点信息进行汇总,填写日报表报办事处禁烧办。
第三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8日)。索河办禁烧办成立考评验收组,对各村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全面复查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巩固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办事处农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职能范围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组要健全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是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原则,推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户、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作用,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村组,村组和市群众工作队包地块的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通告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农民群众通过秸秆还田、秸秆青储、沤肥制沼等途径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每村不少于20条、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有标语,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及综合利用的自觉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新闻、专栏或滚动字幕形式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宣传推介,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摒弃焚烧习惯,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与参与意识,使秸秆禁烧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
(四)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加大机械化处理秸秆技术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对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行优先补贴,提高新型实用农机的保有量,为秸秆利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要加强焚烧隐患排查及秸秆粉碎作业质量检查,把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250px以下,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秸秆通过过腹还田、制沼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鼓励群众把秸秆腐熟作为基料发展食用菌、蔬菜、花卉等高效农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
(五)深化禁烧工作督查处理力度
办事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组要坚持全天候对秸秆焚烧工作开展巡视督查,对出现的焚烧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每个村要抽调人员,联合办事处成立巡查队,昼夜巡查。从早上8点至晚上10点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和火情,要及时进行制止,尽全力扑灭,阻止火势蔓延。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的巡查,严格禁止在道路两边10米内堆放、焚烧秸秆,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城管办要督促禁止焚烧垃圾的行为。
(六)明确奖惩考核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夏秋两季无焚烧现象的村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并给予奖励;对夏秋两季焚烧面积过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由对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