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12/2018-00058
  •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8-09-20
  • 2018-09-20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和国庆临近,按照上级和我市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同时,夏秋之交,气候异常,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9月3日,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兴工路北段污水井管道工程检查时,因沼气中毒造成3人死亡;9月5日,永城市芒夏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节日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结合节日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秋、国庆假期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同时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道路交通: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重点围绕 “两客一危”、城市客运、运输场站等关键部位,对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车辆改型改装不年审、安全技术不达标、长期异地经营不维护不检测、驾驶员不参加安全培训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批准路线站点运行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旅游: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节前要对旅游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督查检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督导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尤其是要对安全生产“不放心”环节,严格开展督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漏洞,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措施和监管落实到位。省、市政府安委办将在节日期间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和督导检查走过场的单位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严肃问责。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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