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61X/2016-00251
  •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10-11
  • 2016-10-11
关于做好豫龙镇妇联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郑州市规范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经镇 党委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底前做好镇妇联的组织换届工作,现就换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政策,充分发扬民主,切实选好配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努力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团结凝聚、联系服务、组织引领妇女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四个全面”实践,在豫龙镇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二、 代表条件

  (一)郑州市年满十八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有参政议政能力。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办事公正,有实干精神,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充分考虑辖区内资源参与妇联工作的妇女小组长,女性楼栋长和网格长、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团体等自组织负责人,辖区中具有法律、教育、调解专长的女性居民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等。

        (六)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 工作要求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豫龙镇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酝酿、推荐、协商和选举工作。选举协商妇女代表时,必须严格按照镇妇女代表分配名额确定代表人数(代表分配名额详见附表1)。

附表1: 豫龙镇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表2: 豫龙镇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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