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572/2017-00010
  • 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综合,通知,烟花爆竹,春节
  • 2017-01-10
  • 2017-01-10
  • 通知
  • 高政文〔2017〕5号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及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部门、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和《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郑安监管[2016]154号)和《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荥安委办〔2016〕57号)、《荥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荥安委〔2016〕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山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暨“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郭志永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韶聪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甄向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吉官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朝晖 安监办主任

成      员:张  博  党政办主任

            武  奎 综治办主任

            葛遂平 村镇办主任

        王利军  文化中心主任

            张会鹏  派出所所长

            王志勇 工商所所长

         张海波  卫生院院长

        王英杰  中心学校校长

        焦长顺 供销社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办,甄向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64866003、64866005,传真:64863333),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准确把握“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二)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监督检查,严禁烟花爆竹仓库超许可范围及超量储存、产品混放、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2016年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007年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监管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三)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精神,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四)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以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职责分工

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暨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村、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各村委、各网格长:全面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排查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直销点的布设、审查、监管。

镇安监办: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合理制定镇内烟花爆竹直销点布设方案,组织直销点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查处妨碍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工商和质监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督促各烟花爆竹直销点及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产品。

卫生院:负责制定应急医疗救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学校、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文明燃放知识教育活动。

镇文化中心: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供销社: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

 五、工作要求

各村委、各有关单位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配合,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并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精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措施。“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高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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