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636/2017-00060
  • 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 2017年度秸秆禁烧网格化管控
  • 2017-03-01
  • 2017-03-15
  • 通知
  • 广政〔2017〕14号
广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全镇2017年度秸秆禁烧网格化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机关各部门: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大气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为推进秸秆禁烧监管处置工作的网格化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全镇2017年度秸秆全面禁烧工作,结合我市镇实际,现将有关建立完善全镇2017年度秸秆禁烧网格化管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调整力量,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控措施,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运用网格化机制强化常态监管时段、重点禁烧时段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的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处置工作,确保秸秆全面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2.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条块清楚、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建立完善镇、村、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控责任清单(附后)。

3、按照秸秆全面禁烧工作要求,各村主要领导为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各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分包村组领导也要逐级分清责任,做到层次清楚、责任明确。各相关单位也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建立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控机制,切实抓好全镇禁烧工作。

4、各相关单位责任人要熟练掌握上报清单内容,各单位责任因人事调整、变动等发生变化时要第一时间修改上报责任清单,不得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情况。

5、 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务必于3月3日下午5时前,将2017年秸秆禁烧管控清单纸质版经本村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镇禁烧办(电话:64813699)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

镇禁烧办:gwznyb@163.com。


附件:1.2017网格管控责任清单

        2.秸秆还田项目申报表

        3.农机补贴申报表

广武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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