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民政系统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兜底保障政策执行情况排查工作。现将有观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聚焦我市“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总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工作职能,确保我市不出现返贫及新致贫现象发生。
二、主要排查内容
(一)对我市建档立卡户及所有农村家庭户开展排查,符合低保纳入标准的,按程序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建档立卡户中的监测户、一般群众中的边缘户,已纳入低保的,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纳入低保。
(二)对全市所有农村人口开展排查,符合特困供养标准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供养,各乡镇(办)要按时发放供养金、护理补贴及水、电、气补贴。
(三)对全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进行排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做到应补尽补。
(四)对全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福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全面落实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做到应帮尽帮。
(五)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办)要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调动各村、社区积极性,认真做好此次排查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解决,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三)此次排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持续坚持到脱贫攻坚期结束。
荥阳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