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20〕104 号)及郑州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荥阳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 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居)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因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二、活动时间
集中宣讲活动自2020年7月启动,至2021年7月结束。
(一)举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仪式。
(二)每月前往一至两个乡镇(街道),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儿童之家、院坝等场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 ,实现全市所有村(居)全覆盖。
(三)每季度前往一个乡村学校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小课堂,引导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2021 年 7 月之后,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三、宣讲对象及内容
对象:主要针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
内容:
(一)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宣传;
(三)家庭监护责任教育和亲情沟通教育;
(四)儿童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安全自护教育;
(五)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履职教育:
(六)预防和打击针对儿童的不法侵害的法治案例宣传教育;
(七)各乡、镇(街道)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宣传。
通过宣讲,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和亲情关爱;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帮助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政策宣讲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主体责任、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作来抓,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培训师资,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此次宣讲活动中“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其宣讲水平和业务能力。宣讲活动过程中,要组织大家研讨交流宣讲心得、分享宣讲经验;要组织观看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录制的示范课视频,学习宣讲技巧和方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的力量,运用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增强宣讲实效,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