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现将《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3日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理念,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成。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对疫情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四)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律师法律建议书”制度,助推依法行政。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省、市相关规定,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落实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等工作。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库。
(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全过程可追溯,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管理保存归档调阅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指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七)深入推进月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复工复产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要求,认真落实开展市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重点工作。总结提升,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工作。深化行政指导,持续开展和完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制度,围绕违法风险点实施行政指导,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探索行政调解引导告知制度在调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方式。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修订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对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或者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九)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公开信息的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台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省人社厅行政复议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积极应诉。继续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加强与复议机关和法院的联系。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工伤认定引发行政争议的,配合中理机关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依法稳妥化解行政争议。认真执行市政府复议决定、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二、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十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制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时间、方式和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十二)着力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面向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法治讲座2期,着力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十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各单位共同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等业务部门,在疫情防控、业务办理、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以及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春风行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根治欠薪等专项活动中,向社会公众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
(十四)加强人社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宣传。加大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力度,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宣传宪法知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持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积极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工作。推进依法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六)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对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全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