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各慈善公益组织,各相关单位: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并决定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是《慈善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贯彻落实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慈善法》执行情况审查意见精神,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现按照郑州市关于组织开展《慈善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相关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慈善法》,弘扬慈善理念,增强慈善意识,规范慈善活动,进一步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从而营造慈善浓厚氛围,持续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新活力,为创建慈善城市,构建和谐荥阳积极贡献慈善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
1、开展《慈善法》集中学习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为重点,利用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开展《慈善法》专题学习。
2、举办“慈善大讲堂”活动。邀请专业人士、公益慈善领域讲师,以《慈善法》和慈善故事宣讲为主题,宣传法律知识、慈善文化和慈善理念。
3、组织“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慈善知识竞赛”活动。以《慈善法》和相关慈善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民政系统、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开展知识竞赛,深入具体地普及慈善法规和政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在市区人员密集地点设置《慈善法》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为群众解惑答疑。
2、开展《慈善法》媒体宣传活动。以《慈善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媒体、平面广告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提升全民慈善意识,塑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三)组织慈善实践
1、组织全市慈善公益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集中参观“新时代郑州慈善文明实践中心”,全面、直观地了解郑州及我市慈善事业近年来的发展成果,使慈善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实事。
2、开展“荥阳慈善书香进校园”活动。对我市乡村小学开展爱心图书援建项目,捐赠《慈善法》读本、科学类、艺术类等课外书籍,促进慈善文化进亲园,助力乡村振兴。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慈善公益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制定《慈善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学习宣月相关的重点活动,要及时并于2021年4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视频等信息报送至荥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邮箱。
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64650881
邮箱:xycszhbgs@126.com
荥阳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