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194080/202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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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25
  • 2022-02-25
荥阳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第47号令和第48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废止。清单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附件:

1.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荥阳市商务局

2022年2月22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