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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荥民文〔2022〕9号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现将《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夯实民政为民的主旋律,依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民政部门实际,现就开展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民生工作,重点围绕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高龄津贴、养老设施建设等养老服务领域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高质量整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获得感更加强烈、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联动。建立市民政局与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建立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问题收集、问题线索移交、督查问责、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紧紧依靠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集中整治期间工作群众监督、成效群众评价、成果群众共享。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减整治内容和重点,精准靶向整治,确保集中整治更加符合实际、工作规律和群众需要。
  (三)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既注重发现、整治问题,更注重分析、解决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及时将整治效果转化为制度成果,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着力从根源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整治内容
  聚焦养老服务管理领域,开展养老服务资金监管专项监督,紧盯2022年中央和省、市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全市养老服务重点项目,聚焦资金分配“最初一公里”,打通有效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养老服务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督机制。重点整治资金使用不规范、欺老虐老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不规范以及改变用途的问题。梳理排查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之前年度。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养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有虚报套取、贪污挪用资金等问题。梳理排查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申领养老服务补贴是否合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问题,分析研究解决措施。
  (二)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的问题。排查整治公办养老机构侵害集中供养老人生活待遇保障权益问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对老年人实施肢体伤害、语言侮辱和精神虐待等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等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的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
  (四)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的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
  (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问题。排查整治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应建未建、缩建、停建、不建、缓建和建而不交的问题;已建养老服务设施被挤占挪用,违规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干涉阻碍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营等问题。
  (六)养老服务领域作风腐败方面的问题。结合群众信访、干部走访等渠道,梳理排查养老服务领域作风腐败方面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工作懈怠、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等问题;是否存在公办养老机构违规招待、公款吃喝等问题。
  四、步骤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根据方案要求,重点对照方案明确的六个方面问题,在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自下而上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治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社会救助科负责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科负责民办养老机构,督促并汇总填报《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自查自纠整改台账)》(附件1),由机关党委按时间节点报送郑州市民政局。
  (二)深入排查阶段(5月底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要细化问题类别,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进行排查。同时,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问题信箱,及时收集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线索。对排查和收集的情况认真梳理核实,摸清真实情况和底数,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措施和时限。民政局机关党委填报《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问题台账)》(附件2),并按时间节点报送郑州市民政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至9月底)。市民政局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问题部门和个人认真进行整改,整治一项公开一项,接受群众监督。并协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对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等典型问题,采取公开曝光、印发建议书、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以案促改阶段(10月、11月)。及时总结梳理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认真查找工作漏洞,梳理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要站位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真挚情怀和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领域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把养老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查摆到位、整改到位,严肃查处侵害老年人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立足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拓展问题搜集渠道,加强与纪检、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全面排查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研判分析,确保问题排查真实准确。
  (三)务求整治实效。要把集中整治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防范和纠正“一刀切”、机械落实、整治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可检测、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回应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期盼。要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对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要深入调查调研,推动整改落实,促进常治长效。
  附件:1.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自查自纠整改台账)
     2.2022年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问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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