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2-00190
  • 荥阳市民政局
  • 其他文件
  • 2022-06-20
  • 2022-06-20
  • 通知
  • 荥民文〔2022〕15号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现将《荥阳市民政局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0日

荥阳市民政局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荥阳市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清廉荥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荥纪〔2022〕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在社会组织领域全面开展,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标准
  通过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荥阳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负责人任职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公开、财务管理、诚信服务、民主建设等制度健全完善,人人崇尚廉洁、提倡廉洁、督促廉洁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创建范围
  在荥阳市民政部门已登记的社会组织中全面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
  三、工作内容
  针对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党纪法规知识淡薄问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中违规兼职问题;各类收费不合理、不规范问题;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问题;权力过于集中,监管措施不力问题;财务、重大事项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六个突出问题,强化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等各项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腐败、从根源上着手治理腐败、 从治理中清除腐败,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社会组织”荥阳模式。
  (一)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深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登记管理工作“三同步”,要求社会组织建立“功能型”党支部,落实党建“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开展“书记上党课”、观看反腐纪录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爱国教育观影、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重点推进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坚持社会组织党建宣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向导作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规范登记管理。一是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 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制。二是落实“党建内容”进社会组织章程,社会组织负责人需同步签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员情况调查表》。三是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把廉政文化建设、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行为和权力运作,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减少和防止腐败的滋生,推进社会组织廉政建设,共建和谐社会。
  (三)健全社会组织监督体系。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力度,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依法检查监督。二是扎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监管工作,重点治理依托公权力强制入会、乱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协会商会财务、会计等政策执行情况, 以及资产配置、使用、对外投资、处置、收益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抓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秩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及日常监管。一是从登记成立抓起,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构,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内部管理、资金管理等监督机制。二是凡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过民主程序,严格按照标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落实信息公开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三是引导社会组织结合业务活动和自身特点,在年终总结会、换届期间等节点上,开展文艺演出、作品展示、廉政讲座、参观教育基地等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氛围。四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教育引导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环保等公益活动,在国家重大公共事件中充分发挥积极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意见》(郑民文〔2017〕50号)要求,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各社会组织负责人按照章程履行职责,签订社会组织信用承诺书,不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不以单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以权谋私,不违规强制收取会费和涉企乱收费等。强化违法违规风险防控意识,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稳步、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为了扎实推进清廉型社会组织建设,荥阳市民政局成立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司红辉任专班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俊平,副局长李小锋、杨哲,市福利中心八级职员郭新利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薛超凡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评审等相关事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会组织要高度认识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内要统一思想认识。创建清廉社会组织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是社会组织自身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统筹谋划,持续推进。各社会组织要按照本方案,坚持将创建工作作为机构建设发展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拓展、队伍建设工作统筹部署、同步实施,使之与示范党组织创建、创先争优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建立创建工作议事、协调、督导、问责等方面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创建工作。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会组织要在员工和社会群众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动员,不断深化员工和群众对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重要意义和方法载体的认识,推动员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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