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荥阳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荥阳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郑州市民政工作安排,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奋力推进我市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郑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把学习贯彻有关精神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持续兴起宣传贯彻热潮,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领会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转化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科学思想、狠抓落实的有力举措,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心”、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切实抓好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全面”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入头脑、融入灵魂、变为行动,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全面加强民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跟进学习,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活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强化监督执纪,深化以案促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促进民政部门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高质量发展。
(六)着力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人才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做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当。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
二、健合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一)塑造可借鉴可推广的社会救助品牌。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措施,增强社会救助服务功能,积极参加“河南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聚焦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衔接、党建+社会救助、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服务类社会救助等内容,探索具有荥阳特色的社会救助模式。
(二)推进社会救助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救助合力。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定期组织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巡访制度,积极化解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科学测定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范围,适度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落实“单人保”政策,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帮扶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组织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配合完成城市低保范围内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举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宣传活动。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抓好《郑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养老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二)着力提升设施运营服务能力。加快推进2023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指导2022年建成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尽快投入运营,开展适老化工程改造,培育市级养老示范基地。
(三)着力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养老服务负面清单制度,将信用情况与奖补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联动。与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接,完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工作,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养老机构预收发展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
(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和竞赛,推进养老服务技能培训进家庭、进社区,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全年开展养老机构院长、管理护理人员培训。不断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拓展养老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五)不断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完善服务网络,丰富“订单式、菜单式”等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优化运营模式,重点发展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为主的照护服务,依托“五社联动”加大公益性服务,加速培育本土养老服务品牌。
(六)大力拓展养老多元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养老项目谋划能力,统筹高效利用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财政资金补助、中央专项债、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多项资金,用活市场机制,形成投资合力,切实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引导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同时,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行业”发展模式,丰富养老业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四、大力发展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
(一)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健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站,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打造工作亮点,全力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未范县(区)创建申报工作。
(二)巩固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服务精准保障行动,做到及早发现、及时认定、应保尽保。协调推动落实孤儿各项保障政策,实施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配合市人大做好2023年《关于荥阳市儿童福利工作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河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探索建立收养后跟踪评估长效机制,维护收养当事人合法权利。
(三)稳步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以“慈善宣传月”为载体,加大《慈善法》宣传。科学设立慈善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救急难”救助基金。加强慈善组织综合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稳健运行。
(四)构建社会工作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搭建好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稳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争创全国“双治理”创新试验点。持续开展“双治理”创新实验工作,积极争取将我市李克寨村纳入全国“双治理”创新试验点。
(二)不断提高基层政权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完善村委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持续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村级议事协商试点经验,加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强化约束作用,增强自治活力。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在农村组织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事项。实施基层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做好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三)加强社会组织各项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党建同步,扎实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优化登记管理标准流程,持续完善落实社会组织成立“双承诺”“双培训”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兼职报备监。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在全市形成一批具有时代特点、荥阳特色、行业特征、影响力广泛的品牌项目。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一)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强力推进城关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持续推进非法墓地整治,努力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加强经营性公墓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和公墓年检。规范殡葬服务秩序,大力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倡导绿色殡葬理念,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二)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贯彻落实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受助人员送医诊治工作规程。组织开展专项救助工作,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巡查,加强源头治理和回归安置稳固,切实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组织开展冬夏两季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救助行动。
(三)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着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窗口。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稳步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建立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做好日常婚姻登记工作。持续开展“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加快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电子化进度,提升信息化效能。
(四)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和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工作。继续推进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五)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区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稳慎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工作。开展道路命名、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做好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评选申报工作。完成2023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七、持续加强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地名、殡葬、慈善、募捐、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公开,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建设。
(二)加强民政资金规范化管理。配合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工作。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强化统计数据分析对比,不断提升民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公文处理、督查考核、信息公开、统一战线、人事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国家安全、离退休干部服务等机关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创文创卫、驻村帮扶、美丽乡村建设、节能减排和垃圾分类、慢性病治理等工作。
八、高标准筑牢安全底线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安全责任清单,深化 落实 “日巡查、周例会、旬调度、月通报、双月督导、按季排名、半年小结、全年总评”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统一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指南、台账和工作记录。加大对消防、燃气、食品、防汛、房屋建筑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及时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分类指导,结合机构性质、区域分布、服务对象、人员数量等服务机构特点,完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巡查方式,提高安全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指导各级建立安全工作专门机构,加强专业人员配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微型消防站、安全队伍全覆盖。开展民政系统消防安全警示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管理月等活动。
(二)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积极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优化人员管理,加强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全力保健康,防轻症转重症。
(三)统筹推进平安建设。落实省民政厅舆情应急处置“30146”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民政领域舆情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强正面新闻宣传,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大力推动重复信访事项和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常态化排查整治民政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监管、殡葬管理服务等各领域风险和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隐患,扎实开展“三零”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