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4-00140
  • 荥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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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08
  • 2024-04-08
  • 通知
  • 荥民文〔2024〕17号
关于印发《荥阳市民政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荥阳市民政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8日

荥阳市民政局防汛应急预案

为提高防汛应急反应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按照荥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荥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单位职责》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围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荥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单位职责》的通知中关于民政局的职责分工,主要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民政对象受灾人员的救援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二)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三)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四)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推进防抗救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
  (五)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民政应急处置工作反应快速有效。
三、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市民政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和协调全市民政系统应急救助工作。按照应急处置原则,局领导、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全体人员无条件地按应急组织体系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履行职责。成员如下:
  组  长:司红辉
  副组长:李小锋  马智慧  沈俊平  薛  影  宋卫东  郭新利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防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
  四、防汛工作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布局设7个工作组:
  (一)社会救助工作 负责人:周洋 13526631850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地区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指导乡镇排查享受待遇的特困分散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贫困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核实人员住房和健康情况;是否存在生活困难;是否向乡镇主要领导汇报,如有困难及时给予救助,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协助乡镇进行数据统计,及时上报反馈数据,积极争取上级救助资金,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汛期按时足额为全市各类困难群众发放保障资金。
  (二)养老服务工作 负责人:崔起超 15517166012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民政养老服务机构防汛工作。要求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同时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成立应急小分队开展抗洪救灾及预防灾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消杀药械、药品以及生活必需品。
  (三)社会事务工作 负责人:李学彬 13783403973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市殡葬服务机构防汛工作。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尤其是针对应急事件开展救援活动,如突发道路坍塌、墓穴被淹受损等可能发生的险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演练。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天气信息收集工作。在重点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对内部排水管道和周边排水渠及时检查、疏通,防止出现雨水淤积,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确保安全。做好物资保障,提前准备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沙、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处于良好状态。
  (四)殡仪馆工作 负责人:王宏立 1384900996
  工作职责:负责市殡仪馆防汛工作。一是开展日常巡查。在汛期,做好天气预报的信息收集工作。在重点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定时对馆区内外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二是注重汛期前的抢险演练、人员分工,汛情期间对安全隐患采取补救措施。在汛期加强防汛力量,全员在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车间、油库等重点区域要加派人手进行防护。对馆区内部排水管道和周边排水渠及时检查、疏通,防止出现雨水淤积,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确保安全。三是做好后勤保障。做好防汛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提前准备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沙、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处于良好状态。
  (五)社会福利中心工作 负责人:楚硕勋 13525585515
  工作职责:负责市社会福利中心防汛工作。日常宣传重大突发公共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中心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严防有关安全隐患不到位等问题出现。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受灾部室及时汇报,及时开展灾情处置,增强人力、物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救灾工作做到紧密配合、有效衔接,确保完成应急救灾任务。
  (六)救助站工作 负责人:徐新意 15225133789
  工作职责:负责防汛救助工作。在冬夏两季、汛期等重点时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困难群众要坚决兜底。发动福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对市区分包路段,全天分组不间断巡查,发现一人救助一人,坚决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因极端天气原因导致中暑,冻伤(死),溺亡等触及底线的事件发生。
  五、成立突击救援队伍
  为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单位防汛职责,局机关成立突击救援队伍,开展临时性突发救援活动,成员在汛期要保持联络畅通。
  1.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民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按规定时限掌握查核灾情,汇总灾情数据,进行初步分析评估;编发各类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和市政府报告灾情;协助领导小组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李小锋  联系电话:13526757360  马智慧  联系电话:182367912
  组  员:李  佳  聂延民  王永波  邓阳阳  郭志强 朱慧萍  王  萌  王  淦  张凤霞
  2.紧急救援组
  工作职责: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调配储备物资;检查和督促各乡镇(街道)灾民生活应急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
  组  长:郭新利  联系电话:15639053789
  组  员:赵  岩  蔺长友  宋礼永  胡会慧  马振峰 王  健  高  鹏  李战强  刘冬霞
  3.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组  长:李小锋  联系电话:13526757360
  组  员:梁  艳  马继强  王  拓  冯彦斌  杜红军   阴国强  贾继军  张婉莎  赵  旭  刘鸿
  4.转移安置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组  长:马智慧  联系电话:18236791222        
  组  员:李学彬  崔起超  耿元向  王少璞  孙  键 和向伟  王晨光  李  明  孙红果 
  5.善后处置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按政策规定统一火化安葬,并做好消毒防污。
  组  长:宋卫东  联系电话:18039512345
  组  员:王宏立  孙国贤  李三红  苏  伟  卜东勋 张喜斌  陈延年  王天生  刘志刚
  6.灾后救助组
  工作职责:负责遭受洪涝灾害的社会救助工作;留守老人儿童关爱工作;指导福利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汛期预防、灾后重建工作。
  组  长:沈俊平  联系电话:13523588696
  组  员:周  洋  王竹青  马伟华  谷  鹏  张俊英 王晓翠  姚  斌
  7.捐赠指导组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慈善组织开展救灾款物募捐等活动,宣传慈善组织参与募捐活动的典型事迹。
  组  长:薛  影  联系方式:13838509777
  组  员:吴晓慧  徐  冬  付文成  赵  川  王  佳 禹文超  张  凡  徐红建
  六、防汛工作相关要求
  (一)部署开展防汛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各乡镇密切关注社会救助对象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切实将汛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做好查灾核灾。积极配合市防汛办对受灾民政对象进行核查,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将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通过集中安置点和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转移安置。全面掌握受灾群体的兜底保障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同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经应急救助和过渡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的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于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并建立救助台账。
  (四)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汛期按时足额为全市各类困难群众发放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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