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513/2016-00171
  • 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6-22
  • 2016-06-22
关于做好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当前,我镇已经进入汛期,高温、大风、雷电和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把各层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二、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辖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超市、车站、建筑工棚、旅游景点、网吧、宗教活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排水、防水、防雷电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结合老年人、残疾人、幼儿、患者等特殊人群的认知规律和行动特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大型集会要严格审批报备,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二)消防。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配齐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畅通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镇专职消防队要结合上级消防部门加强监管,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整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油气管道和民用燃气。相关部门要认真排查治理油气管道占压等隐患。对于管道与其他建筑存在交叉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限期整改严以消除;对于管道存在的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消除隐患一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成品油加油站要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同时,做好防雷、防静电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的准备工作。

(五)建筑施工。要督促落实夏季高温施工工作制度,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要随时关注恶劣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

(六)道路交通。加强高温汛期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长时间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七)农用船只和水上交通。要做好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任务,必要时应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撤出危险水域。

(八)防雷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防雷装置、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安装防雷装置或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夏季天气特点,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受到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要及时将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制定及时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暑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把严格监管执法作为汛期落实各项措施的有力抓手

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或演练暴露的问题,要建档造册,落实专门责任人挂牌督办,立即整改到位,暂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确保汛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预测、事中防范、事后处置,严格督促检查,强力指导推动,凡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要加强对部门防汛责任人、主管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巡查值班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抽查,凡发现有履职不尽力、脱岗、漏岗或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一律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把强化应急值守作为汛期科学处置突发事故的有效手段

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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