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文〔2016〕 24 号
关于成立豫龙镇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豫龙镇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方亚平 市产业集聚区副主任、镇党委常务 副书记
司红辉 市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谷国建 镇党委副书记
张 莹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德炳 市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喜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韩战武 镇党委副书记
牛 章 镇党委副书记
李宏亮 镇纪委书记
李智慧 市产业集聚区正科级干部
王文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法延钊 副镇长
茹红培 市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
段培珂 市产业集聚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王 峰 市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丁宁宁 副镇长
赵永奇 副科级干部
程新辉 副镇长
冯 浩 镇党委委员
陈建伟 市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凯峰 镇党委委员
金春义 副镇长
牛广瑞 副镇长
王晓鹏 市产业集聚区副科级干部
程学军 市产业集聚区副科级干部
刘建亭 镇长助理
庞黑记 镇长助理
唐建武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金勇 镇党政办主任
李 普 镇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红星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辉 镇民政所所长
乔继刚 镇村镇建设规划办公室主任
王迎宾 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徐亚伟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朱玉伟 镇安监办主任
蔡 杰 镇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
马 飞 镇新城办主任
马金磊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建宏 镇财政所所长
张建强 镇统计监测科主任
张 鹏 镇招商办主任
张 斌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永建 镇路网办主任
赵秋芳 镇创建办主任
蒋红光 镇征收办主任
马莲英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乔继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亚伟兼任副主任,鲁文龙、宋俊杰、徐俊峰(小)、龙彦涛、焦中许、李文慧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 谷国建 张 莹
部 门: 镇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乔继刚
职 责:负责镇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办公室综合协调、督查、建立台账、信息上报。
二、旧村征迁、安置房在建、待建工地工作组
组 长: 程新辉 王 峰
部 门: 新城办
办公室主任: 马 飞
职 责:严格按照工地建设6个100%,旧村征迁工地垃圾清运及时,覆盖到位。
三、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组
组 长: 丁宁宁
部 门: 创建办
办公室主任: 赵秋芳
职 责: 负责镇属道路扬尘治理及平交道路路口日常保洁。
四、工业企业、燃煤、喷涂行业、商混站治理工作组
组 长: 李德炳
部 门: 经济办 环保所
办公室主任: 徐亚伟
副 主 任: 陈 鹏
职 责: 工业企业在建、待建工地、燃煤、喷涂行业、商混站治理工作。
五、黄标车淘汰工作组
组 长: 王晓鹏
职 责:全镇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
六、露天烧烤及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组
组 长: 王喜伟 陈建伟
部 门: 执法队 食安办 环保所
办公室主任: 李 强
副 主 任: 陈 鹏
职 责:负责露天烧烤治理及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
七、砖厂、砂场治理工作组
组 长: 谷国建
部 门: 国土所
办公室主任: 马金磊
职 责: 负责全镇砖厂、砂场扬尘治理工作。
八、乡村清洁工程工作组
组 长: 冯 浩
部 门: 农 办
办公室主任: 张 斌
职 责: 负责全镇乡村清洁工程工作。
九、在建道路工程工作组
组 长: 谷国建
部 门: 路网办
办公室主任: 孙永建
职 责: 在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十、问责工作组
组 长: 李宏亮
部 门: 纪检审计科
办公室主任: 蔡 杰
职 责: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各工作组对镇党委、镇政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综合协调工作组要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处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豫龙镇委员会
2016年 6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