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荥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现将中共广武镇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镇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镇党委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镇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各部门和各党(总)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镇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和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全镇干部职工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督促党(总)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经常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加强中心组学习。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郑州市委二十条规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严格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五)制度建设责任
17.以廉洁从政教育、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查处、量化考核为重点,全面提升全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
18.建立健全查纠行业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9.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镇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牵头、配合完成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21.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2.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郑州市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七)监督管理责任
2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2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5.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
2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八)示范表率责任
27.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8.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带头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和亲属,以身作则,保持清正廉洁。
29.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30.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二、镇委党委书记张佳涛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一)领导负责责任
1.根据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组织推动责任
4.配合市纪委反腐倡廉工作,牵头做好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三)教育监管责任
8.深入贯彻“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9.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镇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11.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12.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四)以上率下责任
13.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4.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6.在日常管理中,落实全面治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并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 党委副书记、镇长范超杰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张佳涛同志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严肃党内各项政治生活。
(4)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6)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7)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8)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9)对全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0)对全镇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配合上级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支持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2)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4)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带领好班子成员,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党委副书记李政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张佳涛抓好党委工作;分管组织、农业(不含林业)、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主抓中心社区建设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工作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 人大主席牛华伟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主持人大日常工作负责政法、信访、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孟骞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镇纪委工作;分管三资管理、机关管理、目标效能考核、督查考评、依法行政工作。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抓好执纪、问责、监督。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向市纪委和镇党委的年度双报告工作。
(3)主动听取各部门和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督促检查各单位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察,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全镇各部门和各村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全镇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工作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五) 党委委员、副镇长马志强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主管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土地征收、违建查处和创建工作,主抓樊河社区建设和清华忆江南项目建设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工作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六)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孙春峰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主管武装、预备役工作;主管民政工作,主抓董庄社区建设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七) 党委委员杨军营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主管统战、工会、文化、老干部、宣传、共青团、妇女工作,协管组织、旅游工作,协抓桃花源社区建设和楚河汉界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工作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八) 党委委员张志峰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在日常工作中,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