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政〔2016〕94号
关于印发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荥阳市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荥禁毒办〔2016〕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溴代苯丙酮、麻黄碱、邻酮、羟亚胺等四类重点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今年6月至12月,在全镇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解决重点制毒原料流入制毒渠道的突出问题,延伸工作触角,扩展工作方法,广泛排查登记,严密倒查来源,做到“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在全镇范围内杜绝制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镇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王志强任组长、其他各二级网格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及镇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李铁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1、排查完善涉及重点制毒原料(附件1)、企业基本信息,核查重点制毒原料销售去向,发现制毒犯罪案件线索。
2、查处制毒物品违法犯罪案件,打掉制毒物品犯罪团伙网络,切断走私制毒原料的通道,查获制毒原料。
3、倒查制毒及制毒物品案件,查清制毒原料的准确来源,取缔非法经营制毒原料的企业。
4、清查本辖区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底数,特别是未经登记备案的小化玻商店、邮政寄递行业、中学实验室等涉及化学试剂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坚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4日至6月19日)
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迅速进行安排部署,结合禁毒宣传月,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页、发送手机信息、技防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性,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6月20日至12月5日)
(一)全面排查,完善信息数据
各村、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围绕制毒(制毒物品)犯罪重点人员、重点物品和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常态化排查管控,特别是针对重点制毒原料(附件一),迅速组织力量围绕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仓储等环节,深入所在辖区化工企业,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全面采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完善涉及制毒原料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于7月19日前,将本辖区化工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附件二)上报镇综治办。
(二)加大监管力度,实现联管联治
各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统一开展行动,深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全面进行排查摸底,逐一进行检查登记,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掌握各方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策措施,确保排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派出所、安监办、食安办、经济办、工商所、爱卫办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门店实地执法检查,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排查涉及溴代苯丙酮、麻黄碱、邻酮、羟亚胺等四类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生产、销售情况,如发现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混乱,流入非法渠道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停止购用证明审批,追究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三)强化侦查,实施精准打击
一是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查缉毒品与查缉易制毒化学品有机结合,紧紧依托毒品查缉网络,完善堵源截流机制。加强对车站、运输物流、仓储、化工门店等流通环节的检查,切实把易制毒化学品查获在运输流通环节。二是派出所要把查缉易制毒化学品作为重要任务,落实查缉责任,推行奖励制度,形成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整体联动、合成作战的工作机制,有效切断易制毒化学品流失的各条通道;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大力强化侦查破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要认真梳理本地人员与云南、江苏、山西、广东等省籍人员联系的相关信息,从情报信息工作入手,充分利用禁毒情报信息系统,通过分析研判、案件串并,从中梳理案件线索,确定目标案件,深入开展侦查,通过破获易制毒化学品案件,顺线追查化学品流向,发现和打掉毒品加工厂,摧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毒品的犯罪网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9月5日至12月5日)
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是延伸打击制毒犯罪、拓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一项专门工作,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探索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之路,杜绝毒品蔓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按照打一场“总体战、合成战、信息站、持久战”的要求,坚持信息流、业务流、管理流有机融合,强化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各环节互动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活动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如发现有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易制毒化学品制造、贩卖问题严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及时上报,严格考核。此次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是延伸打击制毒犯罪、拓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一项专门工作。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填写、阶段性总结评估等工作,及时上报各项数据、信息、掌握相关行动进展情况。如不按时上报,将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机关规章制度执行处罚。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19日前报送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附件二),于8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69566609;邮箱地址:qlzzzbgs@126.com。
乔楼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附件一
重点制毒原料清单
1、溴代苯丙酮及其生产原料(苯丙酮、丙酰氯、苯、溴素、三氯化铝);
2、麻黄碱及其生产原料(溴代苯丙酮、甲苯、盐酸、甲胺、氢氧化钠、乙酸乙酯、二苯甲酰酒石酸、甲醇、硼氰化钾/钠);
3、邻酮及其生产原料(邻氯苯甲酸、邻氯苯腈、甲苯、三乙胺、氯代环戊烷、盐酸);
4、盐酸羟亚胺及其生产原料(邻酮、溴素、甲胺、四氢呋喃、盐酸气体);
5、醋酸酐;
6、三氯甲烷;
7、丙酮。
附件二
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供销负责人
联系电话
原料(含在化工生产中的所有原料)
化工类产品(含副产品)
品名(中文学名)
年用量(吨)
品名(中文学名)
年产量(吨)
填表人: 审核人:
注:1、填写对象含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运输类除外)和所有化工企业。经营类企业填原料栏,非化工类使用企业仅填化学原料。
2、化工类企业的原料含在化工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的所有有机、无极原料,空气、水除外。
3、填表人要如实填写,未全面如实上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如本登记表不够填写,请自行下拉复制扩展。
5、一企一表,请上报Excel表格,用企业名称作该表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