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村: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镇困难人口现状,彻底澄清“谁困难、为什么困难”这一基本问题,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应扶尽扶,现就开展困难人口识别工作通知如下:
一、识别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广武镇困难人口识别标准。
2、综合考量。综合考量困难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导致困难原因。
3、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4、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二、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015年家庭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224元,2016年收支状况没有改善。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不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困难人口。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困难人口。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困难人口。
(三) 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的几种情况
1、已享受财政资金扶持,有一定产业收入;接受过技能培训,有一技之长,已能靠自身能力为家庭带来稳定收入的农户,不得识别。
2、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不得识别。
3、家庭储蓄存款在15000元以上的农户,不得识别。
4、近两年举家外迁的农户,不得识别。
5、好逸恶劳,无劳动意愿的农户,不得识别。
6、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农户,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7、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农户,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8、近两年建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上的农户,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农户,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四) 优先识别的几种情况
1、人均纯收入低于困难标准(4224元),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强烈的农户。
2、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户优先。
3、军烈属、因公致残人员、老党员、老军人家庭优先。
4、有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有残疾人家庭优先。
5、家庭有中、高职以上在读学生的农户优先。
三、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网格长、村组干部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出困难原因。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困难人口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必须向村民公示。六定:正式确定为困难人口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镇党委政府核定。
四、识别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困难人口,按照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经详细清查、摸排、识别,没有困难人口的村,形成识别报告。此项工作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2、公示复核。村委会对核实后的初选名单或无困难人口识别报告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二、三级网格长督导村“两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逐一甄别复核,对复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此项工作在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
3、确定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困难人口信息登记表》确定困难人口名单,报镇政府建档备案。此项工作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
4、动态管理。对已确定的困难人口,实行月报制,村“两委”每月初将困难人口家庭生活状况形成报告(包含健康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成员就业情况、帮扶情况等内容)报送镇政府。对于新出现的困难人口及返困人口,及时按照上述程序确定上报。对于已达到脱困标准的,及时提交脱困报告,给予核销退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镇农办要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镇包村领导、部门主任要加强协调督导,对所包村困难人口识别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村书记、主任是困难人口识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掌握工作进度,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每个包村部门明确一名指导员,每个村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困难人口识别日常工作。
2、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困难人口识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既是广大群众的关注点,也是矛盾隐患的引发源。各村要以透明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做好退出困难户的思想工作,既要防止“爱哭的孩子多吃奶”,又要防止方法简单,激化矛盾。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广武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困难人口识别工作报送资料
1、农户本人申请。
2、家庭居住情况照片(包含大门外住宅外景、房屋、室内照片)。
3、困难原因证明(残疾证、学生就读证明、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诊断住院证明等导致困难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会议记录。
5、张榜公示照片(包含远景、近景照片)、公示总结、复核报告。
6、困难人口信息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或无困难人口识别报告。
附件: | |||||||||||||
困难人口信息登记表 | |||||||||||||
年 月 日 | |||||||||||||
家庭住址: 广武镇 村 组 | |||||||||||||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主要致困原因(可复选):囗因病 囗因残 囗因学 囗因灾 囗缺土地 囗缺技术 囗缺劳力 囗缺资金 囗其它(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 关系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务工状况(单位、地址、工种、经营项目等) 或在校生就读学校班级 | 健康状况 | 劳动能力 | 是否享受低保 | 是否五保户 | 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1 | 户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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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户子女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与户主 关系 | 经济状况(职业、收入等情况) | 电话 | |||||||
耕地面积 (亩) 生产经营人 种植作物各类 饮水是否困难 饮水是否安全 是否通电 1 | |||||||||||||
房屋面积 (平方米) 主要住房结构 主要住房是否危房 主要燃料类型 1 | |||||||||||||
未偿还借(贷)款 (元) 家庭存款 (元) | |||||||||||||
家庭收入 (元) 其中工资性收入 (元) 生产经营性收入 (元) 转移性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 | |||||||||||||
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 (元)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元) | |||||||||||||
主要可预见大项支出 1 | |||||||||||||
填表人: 电话: 户主签字: 网格长签字: 村书记、主任签字(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