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12/2016-00043
  •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 政策法规
  • 2016-07-11
  • 2016-07-11
  • 通告
  • 荥安煤管[2016]25号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局机关各部门、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学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年度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我局学法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安排

(一)第一次学习内容

1、时事政治,国家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本部门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3、《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二)第二次学习内容

1、时事政治,国家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本部门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3、《行政复议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省政府令第173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号)。

(三)第三次学习内容

1、时事政治,国家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本部门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3、《行政强制法》;

4、《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

(四)第四次学习内容

1、时事政治,国家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本部门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3、《行政许可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三、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组织专题讲座、典型案例评析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做到重点突出,学以致用。在采取传统的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大案卷质量评析的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加大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大对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法,加深行政执法人员对处罚裁量权的理解,为执法人员正确行使处罚裁量权提供参考。

四、考核方法

1、每人每月记录不少于15页(约5000字)的学习笔记,每季度末由各部门把本部门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收齐,先由本部门负责人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查,然后由局法制科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列入本部门季度绩效考核成绩。

2、每季度学习结束,进入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初,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法制科配合,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测试。

五、具体要求

1、领导带头。各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把学法工作作为行政执法的第一要务来抓,切实做到“三带头”:一要带头学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素质;二要带头讲法,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三要带头用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抓好落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局制定的学法计划,扎实学习,学懂弄懂,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同时各部门要根据学习计划和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辅导,不走过场,确保学法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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