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委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荥阳市 2016 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荥依法行政组办〔2016〕4 号)的要求,对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民族宗教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民族宗教执法培训质量,确保我委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参加培训人员
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二)《河南行政执法条例》
(三)《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四)《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五)《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六)《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
(七)《宗教事务条例》
(八)《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九)《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四、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方式:采取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
考试时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间。
五、培训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法律学习工作由主抓领导亲自负责,办公室配合组织实施。
(二)认真学习,定期检查。全体机关干部要按时参加学习并做好笔记,考试成绩落后的要给与批评。
(三)对培训组织不力、培训纪律涣散、培训效果不佳的科室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培训、考试情况将作为我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