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17/2016-00346
  •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6-09-20
  • 2016-09-20
关于推进全市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全市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模式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安全源头管理,结合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现阶段实际情况,现就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准入,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技术要求》等法律规定实施驾校准入许可。

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驾校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二、规范行为,诚信经营

(一)督促驾校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练场、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差、严重违反教学大纲的驾培机构要纳入质量信誉考核系统,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驾培机构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处罚。

 三、改革培训服务模式

依据“先照后证”的原则,对辖区驾培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排查核对,确保名称、法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的两证相符。

四、加强安全生产

督促培训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制作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切实做好训练工作中的生产安全预防工作。

各驾校务必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教学安全,推动行业改革发展。

 

荥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